投诉处理: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德(AHK)双元制职业教育合作项目(一)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2月9日,由贵州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山东莱茵科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德(AHK)双元制职业教育合作项目(一)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专家派遣函"合法性存在疑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GZQT—GZY—2021—01
- 项目名称: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德(AHK)双元制职业教育合作项目(一)
- 处理日期:2021年12月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山东莱茵科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产业创新园B座
- 被投诉人1: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3号
- 被投诉人2: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栋22层
- 相关供应商:广州易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达路20号4栋210房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德(AHK)双元制职业教育合作项目(一)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并向贵州省财政厅提起投诉。投诉内容主要涉及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专家派遣函"的合法性存在疑问。贵州省财政厅依法对此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调查发现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因此驳回了投诉。
处理结果
经贵州省财政厅调查和处理,针对投诉人的投诉,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时间:2021年12月9日
处理人:贵州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来规避类似问题:
- 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确保提供的文件和函件合法有效。
- 对项目的答复和解释要充分明确,以避免投诉人对采购过程产生质疑。
- 在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确保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以上建议可帮助被投诉人在类似情况下规避潜在的投诉问题,提升整个项目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黔财采投处〔2021〕16号)
一、项目编号:GZQT—GZY—2021—01
二、项目名称: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德(AHK)双元制职业教育合作项目(一)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莱茵科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产业创新园B座
被投诉人1: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3号
被投诉人2: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栋22层
相关供应商:广州易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达路20号4栋210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专家派遣函”合法性仍存疑。本厅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贵州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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