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专业设备采购投诉处理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5月16日,由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专业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云晨招Y-2022-03
包号:1)。投诉人为云南少荃服装设备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内容缺乏事实依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云晨招Y-2022-03
包号
1 - 项目名称: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专业设备采购
- 处理日期:2022年6月22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云南少荃服装设备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3240号
- 被投诉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香江路58号
基本情况
云南少荃服装设备有限公司参与了由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专业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云晨招Y-2022-03
包号:1)。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并在2022年6月21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进行了投诉。随后,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转来了《投诉转送函》,我局于2022年6月22日正式受理该投诉。在2022年6月29日,我局向被投诉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送达了《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在投诉处理期间,我局依法调取和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并做出了投诉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因此,驳回了该投诉。
处理结果
本次投诉处理决定驳回了投诉人的投诉请求。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为了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被投诉人在进行采购活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确保投诉事项的成立性。
- 细致解答投诉人的质疑,确保答复的满意度。
- 加强对投诉处理流程的把控,确保公正、公平、透明的处理结果。
以上是针对本案例的建议,以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投诉的最小化。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云晨招Y-2022-03包号1
二、项目名称: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专业设备采购
采购日期:2022-05-16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南少荃服装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街道办事处云秀路3240号
被投诉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香江路58号
四、基本情况
云南少荃服装设备有限公司参与了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专业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云晨招Y-2022-03包号:1)的采购活动,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进行投诉。2022年6月21日,我局收到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转来的《投诉转送函》。
本部门于2022年6月22日正式受理投诉。于2022年6月29日向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送达了《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在投诉处理期间,本部门依法调取、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并作出了投诉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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