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专科设备第一批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03月11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宁夏精博康商贸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被投诉人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答复不具说服力,请求取消相关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7827
-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专科设备第一批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3月11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宁夏精博康商贸有限公司
-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光耀广场802室
- 被投诉人2: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宁夏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银川投资大厦13层
- 相关供应商:银川传盛伟业科贸有限公司
-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正丰花园11-6
- 当事人:
- 地址:
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被投诉人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答复不具说服力,请求取消相关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处理依据
根据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处理结果
经过调查和审查,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与供应商之间的沟通与理解,确保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进行充分解释和回应,以增强说服力。同时,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避免给投诉提供机会。
以上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专科设备第一批项目投诉处理的案例分析和处理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03月11日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8号)
一、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7827
二、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专科设备第一批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夏精博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光耀广场802室
被投诉人2: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银川投资大厦13层
相关供应商:银川传盛伟业科贸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正丰花园11-6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被投诉人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答复不具说服力,请求取消相关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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