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微生物质谱仪等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2月22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宁夏百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微生物质谱仪等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存在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9310
-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微生物质谱仪等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02月22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宁夏百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立新巷1号
- 被投诉人1: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 地址:银川市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68号
- 被投诉人2: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 相关供应商:上海梵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人民路121号1幢(珠龙经济小区)
基本情况
投诉人宁夏百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微生物质谱仪等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中,被投诉人1提供的深圳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的产品SONTU300-Mars-K并不具备平板探测器噪声消除技术和高压发生器关机保护装置的两项技术。投诉人指出,在中标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也完全复制了投标文件中这两条参数的内容,一字不差。投诉人严重质疑中标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白皮书的真实性。
处理依据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本机关认真审查,发现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据支持,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结果
根据上述处理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决定驳回投诉人宁夏百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的规避建议:
- 被投诉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出设备的关键技术指标,并进行核实和验证,确保技术白皮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被投诉人在投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确保技术参数的准确复制和无误。
- 被投诉人应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设备的技术特点和性能,确保所购设备符合需求和规格要求。
- 被投诉人在设备验收环节应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功能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以上建议可供被投诉人参考,以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并提升采购项目的质量和可靠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微生物质谱仪等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23号)
一、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9310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微生物质谱仪等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夏百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立新巷1号
被投诉人1: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银川市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68号
被投诉人2: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相关供应商:上海梵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人民路121号1幢(珠龙经济小区)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中标公司提供的深圳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的产品SONTU300-Mars-K并不具备平板探测器噪声消除技术、高压发生器关机保护装置的两项技术。在中标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也是完全复制了投标文件中此两条参数的内容,一字不差。本公司严重质疑中标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白皮书真实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据支持,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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