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电、脑电监测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03月07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北京麦迪克斯科技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电、脑电监测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废标处理不当,损害了投诉人的合法利益。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8b80b23f7d7102da017d713a5d1d01ca
-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电、脑电监测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3月07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北京麦迪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11号楼麦迪克斯大厦
- 被投诉人: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聚合公寓五号商住楼1号营业房
- 相关供应商:
基本情况
投诉人北京麦迪克斯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称,本项目废标理由不成立,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不作为,强行进行废标处理,严重损害我公司的合法利益。
处理依据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决定:本项目废标行为无效。
处理结果
本机关于2022年03月07日对投诉进行了处理,结论如下:
- 处理时间:2022年03月07日
- 处理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处理结果:本项目废标行为无效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建议来规避问题:
- 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其履职尽责,公正评审。
- 提高废标处理的透明度,确保废标理由合理、充分,并及时向相关当事人解释说明。
- 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避免引发投诉和争议。
- 定期进行采购项目管理和流程的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改进工作,预防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提升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7号)
一、项目编号:8b80b23f7d7102da017d713a5d1d01ca
二、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电、脑电监测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麦迪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11号楼麦迪克斯大厦
被投诉人2: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聚合公寓五号商住楼1号营业房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本项目废标理由不成立,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不作为,强行进行废标处理,严重损害我公司的合法利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决定:
本项目废标行为无效。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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