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省级单位空调批量集中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四川欣兴互利商贸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四川省省级单位2022年下半年空调批量集中政府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432
- 项目名称:四川省省级单位2022年下半年空调批量集中政府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2月23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四川欣兴互利商贸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熊猫大道1248号2楼207室
- 被投诉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10月28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2年11月3日,四川欣兴互利商贸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2022年11月9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作出质疑答复。2022年11月14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一次更正公告。截至2022年11月25日,本项目尚未开标,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中的评分标准不符合规定。投诉人认为采购文件中的评分标准中的售后服务评审项不应作为评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处理依据
根据投诉事项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情况,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经过处理,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时间:2022年12月23日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根据本案例的投诉内容,被投诉人在后续的采购活动中应注重以下几点以规避类似投诉案件:
-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采购文件中的评分标准符合法规要求。
- 确保评分标准客观且可量化,避免将主观且不可量化的指标作为评分项。
- 定期审查和更新采购文件,确保其与最新的法规要求相符。
- 提供明确的售后服务要求和标准,使供应商能够清楚了解和满足相关要求。
- 对于投诉和质疑,及时回应并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调整,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改进采购流程,注重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提升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165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432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省级单位2022年下半年空调批量集中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欣兴互利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熊猫大道1248号2楼207室
被投诉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10月28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2年11月3日,四川欣兴互利商贸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2022年11月9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作出质疑答复。2022年11月14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一次更正公告。截至2022年11月25日,本项目尚未开标,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项下“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案和培训计划)”评审项的评分标准是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应作为评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尚未开标,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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