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阳市涉案车辆保管及拖拽服务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7月15日,由辽阳市交通设施服务中心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太子河区畅通道路救援服务中心。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涉案车辆保管及拖拽服务项目的质疑,涉及到辽阳市交通设施服务中心和辽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投诉人要求公平、公正的采购过程,并要求提供评审视频录像作为证据,还质疑中标者的资格材料中车辆数量和资质问题,以及报价金额低却中标的原因。辽阳市财政局经过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LNZC21100020210500151
- 项目名称:涉案车辆保管及拖拽服务
- 处理日期:2021年10月15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太子河区畅通道路救援服务中心
- 地址:辽阳市太子河区望水台街道景尔屯村
- 被投诉人:辽阳市交通设施服务中心
-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文圣路159号
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5日,辽宁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辽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保管及拖拽服务招标公告。投诉人因对辽宁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做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辽阳市财政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 质疑采购过程是否公平、公正,要求出示评审视频录像予以证明。
- 对中标者的资格材料中的车辆数量和资质问题提出质疑。
- 质疑资质相当的情况下,为何报价金额较低却能中标。
辽阳市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过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辽阳市财政局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辽阳市财政局于2021年10月15日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处理,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为了规避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辽阳市交通设施服务中心应注重以下方面:
- 采购过程应确保公平、公正,充分公开评审程序和结果,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采购过程的透明度。
- 在资格审核阶段,要仔细审查供应商的资格材料,特别是与项目要求相关的车辆数量和资质,确保符合规定的要求。
- 在评估中标者时,除了价格因素外,还应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例如供应商的能力和信誉等,以确保中标者具备足够的实力和资质。
以上建议旨在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减少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并提高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零零陆号)
一、项目编号:LNZC21100020210500151
二、项目名称:涉案车辆保管及拖拽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太子河区畅通道路救援服务中心
地址:辽阳市太子河区望水台街道景尔屯村
被投诉人:辽阳市交通设施服务中心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文圣路159号
四、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5日,辽宁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辽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保管及拖拽服务招标公告。投诉人因对辽宁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做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质疑采购过程是否公平、公正,要求出示评审视频录像予以证明。投诉事项2,中标者资格材料中车辆数量及资质问题。投诉事项3,资质不相上下,为何报价金额低不能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辽阳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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