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新门诊楼标识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处理完毕。投诉人为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新门诊楼标识制作安装工程项目。被投诉人为日照市人民医院。相关供应商为山东步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202000031
- 项目名称: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新门诊楼标识制作安装工程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498号佳乐紫光2807
- 被投诉人:日照市人民医院
-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26号
- 相关供应商:山东步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日照市烟台路201号浦发银行四楼4002室
- 当事人:无
- 地址:无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意,并向有关机关投诉。投诉主要内容为项目评分标准未量化,存在大量主观评分的情况。
处理依据
针对投诉事项1,经核查发现投诉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过程如下:
- 处理时间:2022年
- 处理人: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
-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该注重以下建议:
- 量化项目评分标准,减少主观评分的情况,确保评分公正、客观。
-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与供应商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问题,以避免投诉的发生。
- 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确保采购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是针对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新门诊楼标识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投诉处理的建议,希望能对类似情况的处理提供参考。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新门诊楼标识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SDGP371100000202202000031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新门诊楼标识制作安装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498号佳乐紫光2807
2.被投诉人:日照市人民医院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26号
3.相关供应商:山东步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烟台路201号浦发银行四楼4002室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1.本项目评分标准未量化,存在大量主观评分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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