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3年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葛院区保洁服务采购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03月10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广西军之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葛院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不公正行为。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GXZC2022-G3-003251-CGZX
- 项目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葛院区保洁服务采购
- 处理日期:2023年03月10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广西军之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良路8号五象投资创新型信息产业基地(二期)4#六层601号
- 被投诉人: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89-9号
- 相关供应商:
- 地址:
- 当事人:
- 地址: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广西军之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综合得分排名中位列第八名。该公司认为评标委员会在主观分项对其服务方案评分存在不公正行为。他们对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性表示质疑,怀疑其是否具备物业管理专业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及是否具备足够的物业管理经验。他们还怀疑评审工作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偏向或歧视现象。
处理依据
-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 处理结果:经核实,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根据对投诉事项的调查和核实,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的处理,最终决定驳回该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 建立公正、透明的评标委员会,确保评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 评标过程中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得有任何偏向或歧视现象。
- 给予投标人充分的沟通和解释机会,及时回应他们的疑问和质疑。
以上建议旨在提高采购项目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减少类似投诉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葛院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3年第13号)
一、项目编号:GXZC2022-G3-003251-CGZX
二、项目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葛院区保洁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军之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良路8号五象投资创新型信息产业基地(二期)4#六层601号
被投诉人: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89-9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我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八。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对自身投标文件进行得分评估。我公司认为评标委员会在主观分项对我公司服务方案评分存在不公正行为。我公司对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性存在疑问,是否为物业管理专业领域专业人士?对物业管理是否有足够经验?在评审工作中是否有明显倾向或者歧视现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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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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