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6日天津投诉处理案例: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人工智能引擎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月6日,由天津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天津嘉德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人工智能引擎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TGPC-2021-A-0161
- 项目名称: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人工智能引擎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月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天津嘉德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福保路1号福保产业园(一区)5-3-203
- 被投诉人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 采购人: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 相关供应商1:平安医疗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凯滨路199号凯滨国际
- 相关供应商2: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18号
基本情况
- 经查,采购人委托被投诉人1于2021年8月26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诉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115.15万元。2021年9月16日投诉项目开标,共有4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最终确定平安医疗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1050万元。2021年9月16日,被投诉人1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上述中标公告。
- 投诉事项:
- 相关供应商1、2技术储备不足,无法满足需求和招标文件中★号要求。
- 相关供应商1、2存在企业风险,项目履约能力存疑。
经查,投诉事项1、2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天津市财政局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查,投诉事项1、2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天津市财政局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经天津市财政局处理,于2022年1月6日做出以下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2年1月6日
- 处理人:天津市财政局
-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加强招标文件编制,确保招标要求明确、具体,并充分考虑供应商技术实力和履约能力的评估。
- 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定期评估供应商的技术储备和企业风险,并及时调整合作关系。
- 高效履约管理,加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以上建议旨在提升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率,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1〕69号)
一、项目编号
TGPC-2021-A-0161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人工智能引擎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嘉德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福保路1号福保产业园(一区)5-3-203
被投诉人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采购人: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相关供应商1:平安医疗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凯滨路199号凯滨国际
相关供应商2: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18号
四、基本情况
1.经查,采购人委托被投诉人1于2021年8月26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诉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115.15万元。2021年9月16日投诉项目开标,共4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最终确定平安医疗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1050万元。2021年9月16日,被投诉人1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上述中标公告。
2.投诉事项:1.相关供应商1、2技术储备不足,无法满足需求和招标文件中★号要求。2.相关供应商1、2存在企业风险,项目履约能力存疑。
经查,投诉事项1、2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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