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飞机防治服务项目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由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大连家特安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被投诉人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的不合理条款提出质疑。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BXZC2103008
- 项目名称:2021年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飞机防治服务项目
- 处理日期:2021年7月1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大连家特安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桃山一巷11-2号
- 法定代表人:汤宁
- 被投诉人: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69号28层3号
- 当事人: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124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做出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并向本局提出投诉,请求取消招标文件中的不合理条款。具体投诉事项如下:
-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评分项中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颁发的资质证书"评分项目不合理。
-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评分项中的"投标人完成同类飞机防治林木病虫害(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项目业绩"评分项目不合理。
处理依据
经核实,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驳回大连家特安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的投诉。
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1年7月16日
- 处理人:大连市财政局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应注重以下建议:
- 评审招标文件时,应合理设定评分项目,确保评分项的合理性和客观性。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分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以避免投诉和争议的发生。
-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以上为投诉处理案例的解析及相关建议。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大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大财采诉【2021】7号)
一、项目编号:BXZC2103008
二、项目名称:2021年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飞机防治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大连家特安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桃山一巷11-2号
法定代表人:汤宁
被投诉人: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69号28层3号
当事人: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12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出投诉,请求取消招标文件中不合理条款。其具体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评分项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颁发的资质证书”的评分项目不合理。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评分项中“投标人完成同类飞机防治林木病虫害(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项目业绩”的评分项目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驳回大连家特安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大连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6日
郑重声明:若非特别声明,本文版权为慧集投标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慧集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