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3日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采购环卫生产车辆和设备投诉处理案例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2月13日,由锡林浩特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投诉人包括内蒙古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投诉的主要内容为磋商文件评分标准存在违规行为,未量化、未细化、区间分,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违反相关规定,应予以修改。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152502-NMGYF--CS-20220001
- 项目名称:采购环卫生产车辆和设备(三次)
- 处理日期:2022年12月13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宝兴路355号1幢3楼307室
- 被投诉人:内蒙古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锡林浩特市额尔德木腾小区2-6综合楼东数2号底商
- 被投诉人: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地址:团结大街东段584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
投诉人指出,在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存在未量化、未细化、区间分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投诉人要求对此进行修改。
处理依据
根据投诉调查情况的核实结果,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在本案中,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因此锡林浩特市财政局决定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经锡林浩特市财政局核实并处理,针对投诉事项1,决定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处理时间:2022年12月13日
- 处理人:锡林浩特市财政局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为了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被投诉人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应注重以下建议:
- 完善磋商文件评分标准:制定明确的评判标准,量化、细化评分要素,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透明。
- 加强内部培训与意识宣传:对采购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政府采购法规的理解和遵守意识,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
- 定期审核和更新采购文件:定期检查和更新采购文件,确保其与最新的法规和规定保持一致,避免出现违规行为和投诉情况。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改善采购流程,提高透明度和合规性,从而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锡林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20号)
一、项目编号:152502-NMGYF--CS-20220001
二、项目名称:采购环卫生产车辆和设备(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宝兴路355号1幢3楼307室
被投诉人:内蒙古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锡林浩特市额尔德木腾小区2-6综合楼东数2号底商
被投诉人: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团结大街东段58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磋商文件评分标准出现未量化、未细化、区间分,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应予以修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调查情况]经本局核实: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磋商文件中评审因素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局决定: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锡林浩特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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