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门市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天门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湖北盛世兆丰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投诉涉及的主要当事人包括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武汉港智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投诉内容主要涉及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TMZFC-2022-029
- 项目名称: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8月0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湖北盛世兆丰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 地址:武昌区武珞路442号中南国际城A座1单元12层7室
- 被投诉人: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
- 地址:天门市汉北路与北湖大道交汇处
- 相关供应商1:武汉港智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青龙分场生产(销售)基地7栋一至三层1号(木兰谷工业园7栋1-3层)
- 相关当事人: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西9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湖北盛世兆丰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通过邮件向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和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了《质疑函》,质疑涉及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被投诉人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和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2年7月7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质疑答复。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7月12日邮寄投诉信给天门市财政局,并于7月15日递交了补充投诉资料。2022年7月18日,天门市财政局向投诉人发送了《关于对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投诉的补正通知书》,并于7月25日收到了投诉人邮寄的补正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天门市财政局于7月26日受理了投诉,并于7月27日将投诉书副本送达被投诉人和相关供应商。由于原中标人武汉港智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放弃了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资格,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于8月4日发布了关于该项目终止的公告。
投诉人于2022年8月8日申请撤销投诉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天门市财政局决定终止对该投诉的处理程序。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如果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根据此规定,天门市财政局决定终止对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处理结果
天门市财政局终止了对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标注评标指标评分办法,确保评标过程的透明公正。
- 严格执行招标程序,确保投标人的资质和信誉。
- 加强对投诉的及时处理和有效回应,保证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 强化对供应商的管理与监督,确保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和提供优质服务。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提升采购项目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维护良好的供应商关系,保护政府采购的合法权益。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天门市财政局关于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终止投诉处理公告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盛世兆丰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武昌区武珞路442号中南国际城A座1单元12层7室
被投诉人: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天门市汉北路与北湖大道交汇处
相关供应商1:武汉港智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青龙分场生产(销售)基地7栋一至三层1号(木兰谷工业园7栋1-3层)
相关当事人: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西9号
三、基本情况
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采购项目编码:TMZFC-2022-029),投诉人湖北盛世兆丰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向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和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以邮件形式递交《质疑函》,被投诉人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和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2年7月7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质疑答复。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7月12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天门市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人于7月15日递交了补充投诉资料。2022年7月18日,本局对投诉人发送《关于对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投诉的补正通知书》,7月25日,本局收到投诉人通过邮寄送达的补正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了审查,于7月26受理。投诉事项“1.中标人武汉港智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恶意低价竞标”、“2.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带▲号指标评分办法评标”。
7月27日,本局将本投诉书(副本)送达被投诉人和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和相关供应商按时报送投诉书答复和相关材料。由于原中标人武汉港智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因不可抗拒因素,放弃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原中标资格,8月4日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关于食堂设备采购终止公告。2022年8月8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撤销申请。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五、其他补充事宜
天门市财政局
2022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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