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0日四川宜宾学院标准化农食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一期)项目和油樟中心实验室项目包二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3月20日,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立德赛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宜宾学院标准化农食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一期)项目和油樟中心实验室项目包二。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3169
- 项目名称:宜宾学院标准化农食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一期)项目和油樟中心实验室项目包二
- 处理日期:2023年3月20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立德赛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科技孵化园A1栋5楼
- 被投诉人1: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 被投诉人2:宜宾学院
-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号
- 相关供应商:成都富利鸿商贸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棕树南街8号1栋2单元8层2号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11月30日,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12月21日,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2年12月23日,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3年2月27日,本项目包二暂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中标产品序号7超速冷冻离心机,品牌为蜀科、型号为LG-25M,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2条招标参数要求(2.最高转速可达25000r/min,最大相对离心力可达64983xg)。
投诉事项2:中标产品序号1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品牌为美析、型号为UV-1800CSPC,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11条招标参数要求:光谱带宽:0.5/1/2/4/5nm可调。
投诉事项3:中标产品序号31光学显微镜,品牌为光学仪器、型号为XSP-8PC,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5条招标参数要求:同轴粗微动调焦:粗调行程每圈36mm、微调行程每圈0.2mm,有限位装置和松紧调节圈;载物台:双层活动平台150X140mm,移动范围:75mmX50mm。
投诉事项4:中标产品序号4蒸汽灭菌锅,品牌为索腾、型号为STL80G,品牌是虚假的。
投诉事项5:中标产品序号30振动筛分机,品牌为拓威、型号定制,品牌是虚假的。
投诉事项6:中标产品序号39,压片机,品牌为嘉鑫海,型号为JYP-15,品牌是虚假的。
投诉事项7:中标产品序号41,水刀切割机,品牌为欧航机,型号为1201,品牌是虚假的。
投诉事项8:我公司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公示中标的产品的相关产品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仅公示中标产品的品牌型号,没有公示产地、制造厂家等信息,公示信息不全、不完整。
投诉事项9:我公司申请参与该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并在质疑函中明确表示申请参与该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代理机构在回复函中未做任何回复。
处理依据
投诉事项4-5、7-9因投诉人申请撤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终止投诉处理程序;投诉事项1-3、6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3年3月20日
-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4-5、7-9处理程序终止;投诉事项1-3、6驳回。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意以下建议: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详细的技术参数和要求,确保中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在公示中标产品信息时,除品牌型号外,还应公示产地、制造厂家等相关信息,以提供更全面的产品信息给投诉人和其他相关方。
- 在处理投诉时,及时回复投诉函件,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和解释,以避免投诉事项进一步升级。
以上建议可帮助被投诉人更好地规避类似投诉案件,提升项目的质量和透明度,维护良好的采购环境。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宜宾学院标准化农食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一期)项目和油樟中心实验室项目包二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3〕45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3169
二、项目名称:宜宾学院标准化农食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一期)项目和油樟中心实验室项目包二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立德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科技孵化园A1栋5楼
被投诉人1: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被投诉人2:宜宾学院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富利鸿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棕树南街8号1栋2单元8层2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11月30日,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12月21日,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2年12月23日,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3年2月27日,本项目包二暂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中标产品序号7超速冷冻离心机,品牌为蜀科、型号为LG-25M,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2条招标参数要求(2.最高转速可达25000r/min,最大相对离心力可达64983xg)。
投诉事项2:中标产品序号1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品牌为美析、型号为UV-1800CSPC,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11条招标参数要求:光谱带宽:0.5/1/2/4/5nm可调。
投诉事项3:中标产品序号31光学显微镜,品牌为光学仪器、型号为XSP-8PC,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5条招标参数要求:同轴粗微动调焦:粗调行程每圈36mm、微调行程每圈0.2mm,有限位装置和松紧调节圈;载物台:双层活动平台150X140mm,移动范围:75mmX50mm。
投诉事项4:中标产品序号4蒸汽灭菌锅,品牌为索腾、型号为STL80G,品牌是虚假的。
投诉事项5:中标产品序号30振动筛分机,品牌为拓威、型号定制,品牌是虚假的。
投诉事项6:中标产品序号39,压片机,品牌为嘉鑫海,型号为JYP-15,品牌是虚假的。
投诉事项7:中标产品序号41,水刀切割机,品牌为欧航机,型号为1201,品牌是虚假的。
投诉事项8:我公司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公示中标的产品的相关产品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仅公示中标产品的品牌型号,没有公示产地、制造厂家等信息,公示信息不全、不完整。
投诉事项9:我公司申请参与该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并在质疑函中明确表示申请参与该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代理机构在回复函中未做任何回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4-5、7-9因投诉人申请撤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终止投诉处理程序;投诉事项1-3、6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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