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中共云南省委党校采购UPS设备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2月6日,由四川旧石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共云南省委党校采购UPS设备项目提起投诉。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包括投诉人四川旧石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投诉人1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党校、被投诉人2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及供应商云南思随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投诉内容包括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蓄电池数量规格不明确以及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YC2021160212
- 项目名称:中共云南省委党校采购UPS设备
- 处理日期:2022年2月7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四川旧石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218号仙渔庭43栋1层17号
- 被投诉人1: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党校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杨家村52号
- 被投诉人2: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省交易中心6楼
- 供应商:云南思随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市盘龙区金星小区金喜园702幢1单元502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中共云南省委党校采购UPS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2021160212)”的采购活动,因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1.
UPS主机、蓄电池必须为同一品牌,涉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2.
蓄电池数量规格不明确;3.
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本机关受理了投诉,并依法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处理依据
根据调查结果,投诉事项2不成立,而投诉事项1和3成立。本机关认定采购文件违法,并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2年2月7日
- 处理人:云南省财政厅
-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2不成立,投诉事项1、3成立。采购文件违法,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 采购文件编制时应明确规定相关规格、要求,避免模糊不清,特别是对重要参数和评分标准等应进行细化量化。
- 在供应商选择和采购过程中,应公正、公平对待各供应商,避免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况发生。
- 在回复投诉或质疑时,应及时、准确地给予答复,并充分考虑投诉人的合理诉求,确保公正处理。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在采购过程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提升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第6号
一、项目编号:YC2021160212
二、项目名称:中共云南省委党校采购UPS设备
采购日期:2021-12-06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旧石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218号仙渔庭43栋1层17号
被投诉人1: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党校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杨家村52号
被投诉人2: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省交易中心6楼
供应商:云南思随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市盘龙区金星小区金喜园702幢1单元50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中共云南省委党校采购UPS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2021160212)”的采购活动,因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1.UPS主机、蓄电池必须为同一品牌,涉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2.蓄电池数量规格不明确。3.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
本机关受理了投诉,依法调查并作出了投诉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2不成立,投诉事项1、3成立,本机关确认采购文件违法,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云南省财政厅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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