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成都投诉处理案例:环境信息中心视频接入中心采购项目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航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视频接入中心采购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421
- 项目名称: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视频接入中心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1月2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航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42号
- 被投诉人: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基本情况
2022年8月5日,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视频接入中心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随后,该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组织了开标和评审工作,并于2022年9月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项目结果公告。然而,截至2022年10月11日,该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活动已被暂停。
投诉事项1: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澄清或更正,导致投标截止日期的更改损害了供应商的权益,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2: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回复中违反了财政部文件、防疫政策,并且显示出公司缺乏责任心等问题。此外,部分回复信息存在矛盾和不合逻辑之处,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经本机关审查,得出以下结论: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2不符合受理条件。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依据,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时间:2022年11月2日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活动,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
- 重视澄清和更正工作,及时回应供应商的质疑并进行合理调整,避免给供应商权益造成损害。
- 在回复中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持回复信息的一致性和逻辑性,显示出责任心和专业素养。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水平,减少类似投诉的发生,并确保公平公正的采购过程。
注:本文档由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由OpenAI的ChatGPT模型提供。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143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421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视频接入中心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航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42号
被投诉人: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四、基本情况
2022年8月5日,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8月30日,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2年9月8日,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2年10月11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澄清或更正,更正后的投标截止日期损害供应商权利,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2: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回复体现了该公司违反财政部文件、防疫政策、没有责任心等问题,且部分信息存在前后矛盾、不合逻辑之处,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2不符合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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