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环境监控预警系统扩建项目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4月21日,由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大连市海友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环境监控预警系统扩建项目中的质疑不满。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CAZB2021121
- 项目名称: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环境监控预警系统扩建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4月21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大连市海友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康园25号
- 法定代表人:张旭
- 被投诉人: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 处理机构: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一号
- 相关供应商:大连广业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道莲城人家20号底层1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在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环境监控预警系统扩建项目中的质疑答复不满,向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提起投诉。具体投诉事项如下:
- 大连广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造假。
- 中标货物地下水水质实时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中标价格125.7804万元价格极不合理。
- 中标货物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站、地下水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技术参数完全不满足招标要求。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经调查核实,投诉事项1中关于中标人无社保缴纳记录的部分成立,投诉事项1的其余部分及投诉事项2、3均不成立。根据处理结果,决定中标结果无效。如果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依据,中标结果被认定为无效。若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将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严格遵守招标要求,确保中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要求,避免出现不合理的情况。
- 在项目中保持诚信,避免业绩造假等不正当行为,确保合同履约的可靠性。
- 在定价过程中,要合理确定价格,确保价格的公正合理性,避免出现极不合理的情况。
以上建议可帮助被投诉人在类似项目中避免类似问题,并提升项目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大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大财采诉[2022]5号)
一、项目编号:CAZB2021121
二、项目名称: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环境监控预警系统扩建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大连市海友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康园25号
法定代表人:张旭
被投诉人: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当事人: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一号
相关供应商:大连广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道莲城人家20号底层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具体投诉事项如下:1.大连广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造假;2.中标货物地下水水质实时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中标价格125.7804万元价格极不合理;3.中标货物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站、地下水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技术参数完全不满足招标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中关于中标人无社保缴纳记录的部分成立,投诉事项1的其余部分及投诉事项2、3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中标结果无效,如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则采购人应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书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大连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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