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妇幼保健院教学模具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2月28日,由甘肃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重庆达健运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甘肃省妇幼保健院教学模具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第一包的采购文件存在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2021zfcg03670
- 项目名称:甘肃省妇幼保健院教学模具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 处理日期:2022年2月2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重庆达健运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新茂路1号(自贸区)
- 被投诉人1: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北街143号
- 被投诉人2: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基本情况
经核查,投诉事项如下:
-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的消化内镜模拟训练系统等设备需求表中,采购需求描述不完整、不准确。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第一包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诉事项2:评标办法中的售后服务评分设定不客观、没有量化。投诉事项不成立。
- 投诉事项3:评标办法中的质量认证要求与采购需求无关。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第一包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诉事项4:消化内镜模拟训练系统设备参数中的技术参数具有倾向性、指向性及排他性。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责令采购人继续开展该项目第一包的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处理决定如下: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责令采购人继续开展甘肃省妇幼保健院教学模具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第一包的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本案例中被投诉的问题,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以规避类似投诉案件:
- 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确保采购需求描述完整、准确,避免给投诉人提供投诉的机会。
- 在评标办法中,制定客观、量化的评分设定,确保评审过程公正公平。
- 评标办法中的要求应与采购需求相关,避免无关要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
- 技术参数的设定应具有客观性,不应存在倾向性、指向性及排他性,以确保公平竞争和多样化的供应商选择。
以上建议可帮助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类似的采购项目中避免被投诉的情况发生,并提升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甘肃省妇幼保健院教学模具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甘财采处(2022)1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甘肃省妇幼保健院教学模具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2021zfcg03670)第一包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甘肃省妇幼保健院教学模具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2021zfcg03670
项目预算:723.15万元(第一包:270万元)
投诉人:重庆达健运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新茂路1号(自贸区)
被投诉人1: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北街143号
被投诉人2: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我机关依法对2022年1月13日收到的重庆达健运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甘肃省妇幼保健院教学模具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第一包采购文件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包1:消化内镜模拟训练系统等设备需求表”中“整体要求”第9条的内容存在采购需求描述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形。
经核查,招标文件“包1:消化内镜模拟训练系统等设备需求表”中“整体要求”第9条仅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配套:智能化数字网络ICU(综合)护理技能训练系统1套”,未对该配套设备设定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前述内容存在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的情形。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成立,但从评审情况来看,前述情形不影响该项目第一包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诉事项2:“评标办法”中“售后服务”第2条的内容存在评分设定不客观、没有量化的情形。
经核查,“评标办法”中“售后服务”第2条关于“安装及售后服务:提供详细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得1分。(满分1分)”内容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不存在评分设定不客观、没有量化的情形。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不成立。
投诉事项3:“评标办法”中“质量认证”关于“提供有效期内的ISO13485认证证书”的内容与采购需求无关。
经核查,该项目第一包所采货物属于医用教学模具,并非医疗器械,而ISO13485认证证书是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的专用要求,“评标办法”中“质量认证”关于“提供有效期内的ISO13485认证证书”的内容与第一包采购需求无关。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3成立,但从评审情况来看,前述情形不影响该项目第一包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诉事项4:“参数1:消化内镜模拟训练系统设备参数”第7.1条、第7.2条、第*7.3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7.7条技术参数具有倾向性、指向性及排他性。
经核查,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佐证材料,结合各供应商投标文件,证明有三家以上供应商生产的产品满足“参数1:消化内镜模拟训练系统设备参数”第7.1条、第7.2条、第*7.3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7.7条技术参数的要求,前述参数不具有倾向性、指向性及排他性。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4不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采购人继续开展该项目第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甘肃省财政厅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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