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宿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雄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宿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201202111791)中的问题进行质疑。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11791
- 项目名称: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宿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处理日期:2022年3月3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雄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高新西区天宇路2号26栋2单元1楼2号
- 被投诉人: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B座
基本情况
成都雄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对于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宿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201202111791)中的答复表示不满,并于2022年1月17日向四川省财政厅提起投诉。四川省财政厅已经依法受理该投诉,并对该案进行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涉及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认为该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等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违反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投诉人提供的信息,截至2022年1月17日,该项目尚未开标,未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已暂停采购活动。
处理依据
经过调查和审查,发现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四川省财政厅决定驳回本次投诉。
处理结果
经过对投诉案件的审查和调查,四川省财政厅于2022年3月3日作出处理决定,驳回了投诉。具体处理人和处理结果的详细信息未在提供的内容中给出。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在进行采购项目时应注重以下几点的规避建议:
- 招标文件要求明确,确保涵盖相关资格、资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并与相关法规和条例保持一致。
- 在制定招标文件时,仔细审查并充分考虑相关法规和条例的要求,确保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符合要求。
- 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以避免因文件不明确或不规范而引发的投诉和纠纷。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在类似的采购项目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证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30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11791
二、项目名称: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宿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雄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西区天宇路2号26栋2单元1楼2号
被投诉人: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B座
四、基本情况
成都雄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宿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11179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1月1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要求供应商提供需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违反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
2022年1月4日,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宿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11179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截至2022年1月17日,涉案项目未开标,未确定中标供应商,已暂停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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