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9月9日,由贵州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项目。被投诉人为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及当事人为贵州财经大学。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贵州省财政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商务评审中企业资质评价评分项不合理、并发能力与安全评价评分项不合理以及现场演示评分不合理。贵州省财政厅依法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MCHC—ZG20227024
- 项目名称: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
- 处理日期:2022年9月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霞街176号互联网创新创业园2—301
- 被投诉人: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 当事人:贵州财经大学
-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就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项目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并向贵州省财政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商务评审中企业资质评价评分项不合理、并发能力与安全评价评分项不合理以及现场演示评分不合理。经贵州省财政厅依法调查后,针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调查发现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因此,贵州省财政厅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贵州省财政厅于2022年9月9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 处理时间:2022年9月9日
- 处理人:贵州省财政厅
-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 商务评审:确保企业资质评价评分项、并发能力与安全评价评分项以及现场演示评分的合理性,遵循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评分过程公平公正。
- 回应质疑: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要及时回应,并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以确保回复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 沟通与解释:与投诉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与解释,理解其关切和需求,并积极寻求问题解决的途径,以避免纠纷升级。
以上建议可作为被投诉人在类似情况下的参考,以提升项目管理和应对投诉的能力。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CHC—ZG20227024
二、项目名称: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霞街176号互联网创新创业园2—301
被投诉人: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当事人:贵州财经大学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商务评审中企业资质评价评分项不合理。投诉事项2为:商务评审中并发能力与安全评价评分项不合理。投诉事项3为:现场演示评分不合理。本厅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贵州省财政厅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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