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源市中医院康复科、针推科、口腔科设备等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2月,由辽源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衡水万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及的项目为辽源市中医院康复科、针推科、口腔科设备等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JHZB-2022-LY0005)。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JLJHZB-2022-LY0005
- 项目名称:辽源市中医院康复科、针推科、口腔科设备等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2月21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衡水万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岳良村
- 被投诉人1: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半岛步行街福源路23号
- 被投诉人2:辽源市中医院,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康宁大街616号
- 相关采购人:辽源市中医院,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康宁大街616号
基本情况
- 开标日期:2022年12月13日
- 质疑提出时间:2022年12月7日
- 质疑答复时间:2022年12月12日
- 提起投诉时间:2022年12月12日
- 投诉事项:涉及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共7项,详见投诉书
- 投诉请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妨碍公平竞争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条款,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处理依据
经辽源市财政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查阅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质疑及答复函及其他相关资料,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 投诉事项1-7成立
- 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源市人民政府或吉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几点,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条款合规、公正公平,避免违反规定引发投诉。
- 在采购活动中,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回应质疑,解决疑问,确保对投诉事项进行妥善处理。
- 加强对采购文件的审查和审核,确保文件内容准确无误、合理合法,避免出现引发投诉的问题。
- 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对采购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提升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 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与投诉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问题,避免投诉升级和纠纷的发生。
以上建议旨在引导被投诉人关注规范性、公正公平和透明度,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避免类似投诉案例的再次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辽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辽财采投〔2022〕3号)
一、项目名称
辽源市中医院康复科、针推科、口腔科设备等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JHZB-2022-LY0005)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衡水万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岳良村
被投诉人1: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半岛步行街福源路23号
被投诉人2:辽源市中医院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康宁大街616号
相关采购人:辽源市中医院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康宁大街616号
三、基本情况
开标日期:2022年12月13日
质疑提出时间:2022年12月7日
质疑答复时间:2022年12月12日
提起投诉时间:2022年12月12日
投诉事项:涉及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共7项,详见投诉书)
投诉请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妨碍公平竞争的条款,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查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及答复函及其他相关资料,认定事实如下:
投诉事项1-7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7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源市人民政府或吉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辽源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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