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贵阳投诉处理案例:毫米波人体成像安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2月6日,由贵州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深圳市重投华讯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贵州省监狱管理局和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毫米波人体成像安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中的采购文件部分条款设置违法违规的质疑答复不满。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ZJZB2021—200
- 项目名称:毫米波人体成像安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1年12月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深圳市重投华讯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第37栋
430室 - 被投诉人1: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4号明诚景怡苑小区
- 被投诉人2: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85—2裙楼二楼(太升五金批发市场大门口)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毫米波人体成像安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中的采购文件部分条款设置违法违规提出质疑,并向贵州省财政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1-10条,涉及采购文件的违法违规设置。贵州省财政厅依法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贵州省财政厅认为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贵州省财政厅于2021年12月6日作出处理决定,驳回了投诉人的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确保采购文件条款的合法合规性。同时,建议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与解释,及时回应质疑,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以减少投诉的发生。在采购过程中,注重透明度、公平性和公正性,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和透明,以避免类似的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黔财采投处〔2021〕14号)
一、项目编号:ZJZB2021—200
二、项目名称:毫米波人体成像安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重投华讯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第37栋430室
被投诉人1: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4号明诚景怡苑小区
被投诉人2: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85—2裙楼二楼(太升五金批发市场大门口)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10为:采购文件部分条款设置违法违规。本厅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贵州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6日
郑重声明:若非特别声明,本文版权为慧集投标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慧集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