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职教产业园二期(重庆梁平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学院)智能化工程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02月03日,由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重庆泛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职教产业园二期(重庆梁平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学院)智能化工程"的质疑回复不满,投诉事项包括对评标委员会的废标理由不认可以及其他投标供应商围标串标。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LPQ22A00095
- 项目名称:职教产业园二期(重庆梁平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学院)智能化工程
- 处理日期:2023年3月22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重庆泛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8号高创锦业23-16号
- 被投诉人1:重庆梁平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通讯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竹海大道9号
- 被投诉人2: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金开大道68号4幢10-6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事项包括:投诉人不认可评标委员会的废标理由以及其他投标供应商围标串标。经过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的依法调查后,作出了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认为投诉事项1和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处理结果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在2023年3月22日作出了处理决定,驳回了投诉人对"职教产业园二期(重庆梁平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学院)智能化工程"的投诉事项1和2。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为规避类似投诉案件,重庆梁平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加强对项目投标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标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出现废标理由不满和投标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同时,应建立健全相关的质疑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以维护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职教产业园二期(重庆梁平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学院)智能化工程投诉处理决定书梁平财处理〔2023〕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职教产业园二期(重庆梁平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学院)智能化工程”(项目号:LPQ22A0009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PQ22A00095采购时间:2023年02月03日
二、项目名称:职教产业园二期(重庆梁平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学院)智能化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泛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8号高创锦业23-16号
被投诉人1:重庆梁平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竹海大道9号
被投诉人2: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金开大道68号4幢10-6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1为:投诉人不认可评标委员会的废标理由。投诉事项2为:其他投标供应商围标串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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