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山西昔阳县中医院新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2月27日,由昔阳县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山西华瑞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针对昔阳县中医院新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242021ACS00069)的质疑答复不满,提出投诉。投诉人对采购货物的生化分析仪的两个参数(3、检测速度:比色恒速≥800T/H及16、吸光度线性范围:0-3.3A)提出质疑,投诉依据为网上截取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采购项目公告,中标产品为迈瑞。昔阳县财政局依法受理了该投诉。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1407242021ACS00069 - 项目名称:
昔阳县中医院新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
山西华瑞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住所: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王家庄村商住楼8号商铺 - 被投诉人1:
昔阳县中医院 - 住所:
昔阳县巴州城镇化示范园区 - 被投诉人2:
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住所: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会锦店6号浙江省政府驻山西省办事处一楼105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昔阳县中医院新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242021ACS00069)的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人对采购货物的生化分析仪的两个参数(3、检测速度:比色恒速≥800T/H及16、吸光度线性范围:0-3.3A)提出投诉。投诉依据为网上截取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采购项目公告,中标产品为迈瑞。昔阳县财政局依法受理了该投诉。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该法规,昔阳县财政局依法驳回了投诉。
处理结果
经过调查和审核,昔阳县财政局决定驳回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如果投诉人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昔阳县人民政府或晋中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理时间:
2021年12月27日
处理人:
昔阳县财政局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当注重以下建议来规避类似问题:
- 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采购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 提前与供应商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双方对于产品规格、性能和参数的要求,确保双方对采购合同的理解一致。
- 采购人应充分了解市场情况,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确保选择到符合需求的合适供应商。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产品的参数要求,确保各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交符合标准的产品。
-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认真审查和评审投标文件,确保投标人提交的产品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确保公开、公正、透明的采购过程,并提高采购质量和效果。被投诉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上建议,加强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昔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昔财购诉决〔2021〕1号
一、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1407242021ACS00069
二、项目名称
昔阳县中医院新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华瑞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王家庄村商住楼8号商铺
被投诉人1:昔阳县中医院
住所:昔阳县巴州城镇化示范园区
被投诉人2: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会锦店6号浙江省政府驻山西省办事处一楼105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昔阳县中医院新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242021ACS00069)的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对采购货物的生化分析仪的两个参数(3、检测速度:比色恒速≥800T/H及16、吸光度线性范围:0-3.3A)提出投诉,投诉依据为网上截取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采购项目公告,中标产品为迈瑞,本机关依法受理了该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所以依法驳回投诉。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昔阳县人民政府或晋中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昔阳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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