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4日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信息化云平台建设项目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月24日,由武汉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武汉嘉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针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信息化云平台建设项目的质疑。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WHZC-2021-00179-GK00084
- 项目名称: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信息化云平台建设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月2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武汉嘉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以东、创业街以北武汉光谷国际商务中心B幢17层1704号
- 被投诉人: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
- 相关当事人: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4楼
基本情况
投诉人武汉嘉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信息化云平台建设项目第1包(项目编号:WHZC-2021-00179-GK00084)提出质疑,并向武汉市财政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 招标文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与指向性。部分系统功能参数采用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原则。对应的产品技术功能参数与"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的产品技术功能参数描述完全一致,该项目中标厂商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商务评议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小组成员的人员资质要求与"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实施小组成员需具备的资质相重叠,该项目中标厂商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明显的指向性。
- 招标文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与指向性。部分系统功能参数采用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原则。对应的产品技术功能参数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人民医院关于采购定制化数据集成平台、临床数据中心采购项目"中的产品技术功能参数描述完全一致,该项目中标厂商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与指向性。部分系统功能参数采用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原则。对应的产品技术功能参数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数字化信息系统项目"中的产品技术功能参数描述完全一致,该项目中标厂商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处理依据
我局在投诉处理过程中,依法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发现,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我局认为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我局决定驳回投诉,并于2022年1月24日做出处理决定。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在今后的项目中应注重以下建议:
- 提供明确的招标文件,确保公平、公正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 避免使用具有指向性的系统功能参数,以确保招标项目的公正性。
- 在商务评议中,确保项目实施小组成员的人员资质要求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吻合,避免重叠或明显指向性。
- 审查招标文件,避免出现明显的倾向性与指向性,以确保招标项目的公平性。
以上建议可帮助被投诉人在今后的项目中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并提升招标项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信息化云平台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信息化云平台建设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嘉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以东、创业街以北武汉光谷国际商务中心B幢17层1704号
被投诉人: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
相关当事人: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4楼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武汉嘉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信息化云平台建设项目第1包(项目编号:WHZC-2021-00179-GK00084)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武汉市财政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1年12月15日依法受理。投诉事项为:
1、招标文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与指向性,部分系统功能参数采用“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原则。对应的产品技术功能参数与“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的产品技术功能参数描述完全一致,该项目中标厂商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商务评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小组成员】的人员资质要求与“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实施小组成员需具备的资质相重叠,该项目中标厂商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明显的指向性。3、招标文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与指向性,部分系统功能参数采用“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原则。对应的产品技术功能参数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人民医院关于采购定制化数据集成平台、临床数据中心采购项目”中的产品技术功能参数描述完全一致,该项目中标厂商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招标文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与指向性,部分系统功能参数采用“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原则。对应的产品技术功能参数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数字化信息系统项目”中的产品技术功能参数描述完全一致,该项目中标厂商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在投诉处理过程中,依法向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经调查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我局认为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市财政局
2022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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