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2年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旅游综合实训中心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6月16日,由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云南陆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怒江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被投诉人以投诉人提供的电子证书不属于原件为由取消其竞争性磋商资格。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JZ(明宇)2022-CS003
- 项目名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旅游综合实训中心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8月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云南陆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仓片区盘龙江东岸7204公路以南鑫江雅苑5栋
- 被投诉人:怒江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怒江州泸水市鹦鹉路附28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云南陆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了《电子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电子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作为证明,然而被投诉人怒江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这些电子证书非原件为由取消了投诉人的竞争性磋商资格。
处理依据
根据本机关的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被投诉人在组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投诉人的投诉请求,本机关决定对被投诉的采购项目进行作废标处理,并责令被投诉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并向投诉人进行书面道歉。
处理结果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财政局于2022年8月8日做出了处理决定,具体处理结果如下:
- 作废标处理被投诉的采购项目。
- 责令被投诉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 要求被投诉人向投诉人进行书面道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公平公正的采购过程。同时,被投诉人应加强对投诉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在处理投诉时,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恰当的处理决定,确保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此外,被投诉人还应及时向投诉人进行沟通和解释,以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以上是针对2022年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旅游综合实训中心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投诉处理案例分析及建议。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JZ(明宇)2022-CS003
二、项目名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旅游综合实训中心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
采购日期:2022-06-16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南陆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仓片区盘龙江东岸7204公路以南鑫江雅苑5栋
被投诉人:怒江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怒江州泸水市鹦鹉路附2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现场提供《电子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电子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后,被投诉人以投诉人提供的电子证书不属于原件为由取消其竞争性磋商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被投诉人在组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和投诉人投诉请求,本机关决定对被投诉采购项目作废标处理,责令被投诉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并向投诉人进行书面道歉。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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