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4月28日,由云南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昆明富勒格尔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A标段)。被投诉人包括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供应商为云南展志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ZG-2022071
- 项目名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A标段)
- 处理日期:2022年8月10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昆明富勒格尔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春苑小区和顺里4幢2单元601号
- 被投诉人1: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9楼A2
- 被投诉人2: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王家坝23号
- 供应商:云南展志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398号金地山水A单元4-5层406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云南省财政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 产品一“冷原子测汞仪”的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无法真实满足采购文件需求,涉嫌提供虚假响应文件。
- 产品三“智能一体化蒸馏仪”的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无法真实满足采购文件需求,涉嫌提供虚假响应文件。
- 产品四“自动液液萃取仪”的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无法真实满足采购文件需求,涉嫌提供虚假响应文件。
云南省财政厅依法进行了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
根据查清的事实,云南省财政厅认定投诉事项1、2、3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废标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决定,云南省财政厅责令采购人废标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处理决定于2022年8月10日做出。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及相关当事人应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确保提供真实、合规的响应文件。
- 进行充分的产品评估和验证,确保所投产品能够真实满足采购文件的需求。
- 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活动,并及时回应投诉人的质疑。
以上建议希望能对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及相关当事人在未来的采购项目中有所帮助,减少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本文内容为根据用户提供的资料生成的分析文案。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对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G-2022071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A标段)
采购日期:2022-04-28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昆明富勒格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春苑小区和顺里4幢2单元601号
被投诉人1: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9楼A2
被投诉人2: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王家坝23号
供应商:云南展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398号金地山水A单元4-5层406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产品一“冷原子测汞仪”的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无法真实满足采购文件需求,涉嫌提供虚假响应文件。2.产品三“智能一体化蒸馏仪”的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无法真实满足采购文件需求,涉嫌提供虚假响应文件。3.产品四“自动液液萃取仪”的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无法真实满足采购文件需求,涉嫌提供虚假响应文件。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清的事实,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1、2、3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废标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云南省财政厅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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