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4日中阳县投诉处理案例:春节、元宵“两节”城区亮化项目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3月14日,由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处理完毕。投诉人为保定市秀美园林环卫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代理公司及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1、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晓宇照明科技(扬州)有限公司和扬州晋兴光电有限公司的邮箱、联系电话一致,涉嫌围标串标;2、中标价远高于市场价,有操作标段嫌疑。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并组织专家和律师对投诉事项进行论证。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1411292022ATP00005
- 项目名称:春节、元宵“两节”城区亮化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3月1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保定市秀美园林环卫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地址:保定市竞秀区江城乡石家庄村石庄西街120号厂房
- 被投诉人1: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 地址:中阳县凤城北街122号
- 被投诉人2:山西利鼎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太原市杏花林区解放路223号
- 相关供应商:晓宇照明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 地址:高邮市送桥镇盘塘村郑庄组93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公司及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1、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晓宇照明科技(扬州)有限公司和扬州晋兴光电有限公司的邮箱、联系电话一致,涉嫌围标串标;2、中标价远高于市场价,有操作标段嫌疑。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依法受理投诉,并组织专家和律师对投诉事项进行论证。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时间:2022年3月14日
处理人: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 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查,确保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和信誉。
- 采用多家供应商进行比选,避免嫌疑标段的出现,确保中标价与市场价合理匹配。
- 加强对代理公司和采购人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行为合规、透明。
- 定期进行内部培训,提升员工对政府采购法规的理解和遵守意识。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加强对政府采购过程的规范和监督,以确保公正、透明的采购环境,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中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财购决〔2022〕1号
一、项目编号:1411292022ATP00005
二、项目名称:春节、元宵“两节”城区亮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保定市秀美园林环卫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竞秀区江城乡石家庄村石庄西街120号厂房
被投诉人1: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中阳县凤城北街122号
被投诉人2:山西利鼎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林区解放路223号
相关供应商:晓宇照明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送桥镇盘塘村郑庄组9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公司及采购人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1、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晓宇照明科技(扬州)有限公司和扬州晋兴光电有限公司的邮箱、联系电话一致,涉嫌围标串标;2、中标价远高于市场价,有操作标段嫌疑。本局依法受理投诉,并组织专家和律师对投诉事项进行论证。
五、处理依据及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1和投诉事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它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阳县人民政府或者吕梁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阳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4日
郑重声明:若非特别声明,本文版权为慧集投标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慧集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