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4日济源市中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2月24日,由济源市财政金融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河南健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济源市中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的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违法,评审标准综合评价部分违规,未细化量化,技术参数要求倾向于唯一参数设置。投诉人要求暂停本项目,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和罚款。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1-1182
- 项目名称:济源市中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
- 处理日期:2022年2月2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河南健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自贸实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46号A座511号
- 被投诉人1:济源市中医院
- 地址:济源市黄河大道中段855号
- 被投诉人2: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济源市东方国际公馆b座5楼503
基本情况
投诉人河南健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济源市财政金融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济源市中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违法,评审标准综合评价部分违规,未细化量化,技术参数要求倾向于唯一参数设置。投诉人要求暂停本项目,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和罚款。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济源市财政金融局做出如下决定:
- 部分投诉事项成立,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驳回河南健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投诉事项。
- 约谈济源市中医院、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其在今后的招标文件制作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营商环境的要求执行。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依据,济源市财政金融局做出以下处理结果:
- 驳回河南健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投诉事项,部分投诉事项成立。
- 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
- 约谈济源市中医院、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并要求其今后的招标文件制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营商环境的要求执行。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根据本案例的处理结果,对于被投诉人济源市中医院及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议在今后的招标文件制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营商环境的要求,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透明和合法性。同时,应细化量化评审标准,避免技术参数设置倾向于唯一参数,以确保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和市场多样性。此外,与投诉人进行充分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增强合作信任,有助于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济源市财政金融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1号)
一、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1-1182
二、项目名称:济源市中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健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实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46号A座511号
被投诉人1:济源市中医院
地址:济源市黄河大道中段855号
被投诉人2: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济源市东方国际公馆b座5楼50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违法,评审标准综合评价部分违规,未细化量化,技术参数要求倾向于唯一参数设置。投诉请求:要求暂停本项目,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和罚款。”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1、部分投诉事项成立,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驳回河南健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投诉事项;
2、约谈济源市中医院、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被投诉成立的事项,要求其在今后的招标文件制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营商环境的要求执行;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济源市财政金融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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