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建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8月19日,由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金融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大连诚兴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大连永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建服务中心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建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保障服务项目中的质疑答复不满。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DLYH-2022-022
- 项目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建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保障服务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8月1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大连诚兴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镇小平岛西街16号
- 被投诉人1:大连永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汇利街红星国际广场3号楼805
- 被投诉人2: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建服务中心
- 地址:大连市高新区汇贤街4号
- 相关供应商:大连爱利得汽车修配有限公司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镇河口村(高新区黄浦路780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其具体投诉事项简述如下:
-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高新园区以外的,有围标嫌疑,招标文件应该规定投标人的经营地点。
- 投诉人认为自身报价工时费折扣1%,管理费折扣1%,有能力保证履行合同,应当中标。
- 投诉人对评标委员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诉人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报价合理的书面说明有异议。
处理依据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投诉事项1-3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驳回大连诚兴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的投诉。
处理结果
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书不服,可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
- 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投标人的经营地点,避免出现供应商来自高新园区以外的情况。
- 在评标过程中,确保公正、透明,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报价合理的书面说明,以避免引发异议。
- 在项目评审中,综合考虑报价工时费折扣、管理费折扣等因素,确保中标的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确保采购项目的公正、合规和透明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金融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LYH-2022-022
二、项目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建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保障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大连诚兴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镇小平岛西街16号
被投诉人1:大连永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汇利街红星国际广场3号楼805
被投诉人2: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建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高新区汇贤街4号
相关供应商:大连爱利得汽车修配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镇河口村(高新区黄浦路78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其具体投诉事项简述如下: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高新园区以外的,有围标嫌疑,招标文件应该规定投标人的经营地点;2.投诉人认为自身报价工时费折扣1%,管理费折扣1%,有能力保证履行合同,应当中标;3.投诉人对评标委员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诉人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报价合理的书面说明有异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投诉事项1-3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驳回大连诚兴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的投诉。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书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金融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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