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8日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工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2月8日,由云南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云南辰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多项带“▲”技术要求指向一致,存在用同一标准重复扣分情形,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YNTTCG20220520
- 项目名称: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工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2月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云南辰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俊发湾流海四组团2幢1单元501
- 被投诉人1: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幢501
- 被投诉人2: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704号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办公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分标准中规定带“▲”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参数,扣3分,扣完为止。而招标文件中存在多项带“▲”技术要求指向一致,存在用同一标准重复扣分情形,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并进行调查、审查,经查证,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经慎重审议后,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云南省财政厅于2023年2月8日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决定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根据本案例的情况,建议被投诉人在进行招标文件编制时,应确保评分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合理、明确,避免出现同一标准重复扣分的情况。同时,应注重对供应商的公平对待,避免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以保证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此外,建议在处理投诉时,要充分调查核实事实依据,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工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第2号
一、项目编号:YNTTCG20220520
二、项目名称: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工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日期:2022-11-17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南辰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俊发湾流海四组团2幢1单元501
被投诉人1: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幢501
被投诉人2: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704号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办公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分标准中规定带“▲”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参数,扣3分,扣完为止。而招标文件中存在多项带“▲”技术要求指向一致,存在用同一标准重复扣分情形,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并进行调查、审查,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云南省财政厅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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