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增配应急装备物资采购项目-共管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2月6日,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三生六和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在2022年度增配应急装备物资采购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涉及的当事人包括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被投诉人,以及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作为相关供应商。以下将对该案例进行详细分析。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626
- 项目名称:2022年度增配应急装备物资采购项目-共管
- 处理日期:2022年12月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三生六和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建路370号1-3幢1层370号
- 被投诉人: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IMP环球都汇广场15楼
- 相关供应商: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
-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赤坑村金龙路1号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9月5日,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2022年度增配应急装备物资采购项目-共管(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626)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9月30日,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2年10月9日,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2年11月4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投标标的制造商为小型企业,其投标产品型号为ZZ425V324HF1B,品牌为豪卧牌的产品,制造商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标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商不相符合,且不属于小型企业,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
投诉事项2: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该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为大企业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2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1成立,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无效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2年12月6日
-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事项1成立,决定中标结果无效,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本案例中被投诉的问题,作为被投诉人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同行,在类似的投诉案件中,建议注意以下事项以规避类似问题:
- 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 严格把控供应商资质:在选择供应商时,应严格把控其资质和相关证明文件,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 审核中标结果:在确定中标结果前,进行充分的审核和核实,确保中标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标书要求。
以上建议可帮助被投诉人在类似情况下避免出现虚假材料等问题,维护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162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626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增配应急装备物资采购项目-共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三生六和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建路370号1-3幢1层370号
被投诉人: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IMP环球都汇广场15楼
相关供应商: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赤坑村金龙路1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9月5日,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2022年度增配应急装备物资采购项目-共管(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626)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9月30日,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2年10月9日,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2年11月4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投标标的制造商为小型企业,其投标产品型号为ZZ425V324HF1B,品牌为豪沃牌的产品,制造商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同中标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商不相符合,且不属于小型企业,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
投诉事项2: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该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为大企业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1成立,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无效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除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外,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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