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宁夏中小学数字图书馆建设及阅读资源服务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06月07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龙源创新数字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于质疑答复函给出的答复内容不满意,请求重新审核拟中标企业湖北中文在线数字出版有限公司在此项目中的投标文件,以证实该公司在投标文件响应中虚假应标。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9535
-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宁夏中小学数字图书馆建设及阅读资源服务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06月07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龙源创新数字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C座3层C412-9
- 被投诉人2: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8005号
- 相关供应商:湖北中文在线数字出版有限公司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中智谷研发楼第B4幢6层2号房
基本情况
投诉人龙源创新数字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质疑答复函给出的答复内容不满意,请求重新审核拟中标企业湖北中文在线数字出版有限公司在此项目中的投标文件,以证实该公司在投标文件响应中虚假应标。
处理依据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调阅查看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等证据材料并调查核实认为,虽然中标供应商湖北中文在线数字出版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一般技术指标“版权证明文件”的数量要求,投诉人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该部分成立的投诉事项并不影响最终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经过调查核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决定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为避免类似投诉案件发生,建议被投诉人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处理项目投标文件时,务必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并确保投标企业的文件响应真实准确,避免虚假应标的情况发生。同时,应加强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确保投标企业的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维护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宁夏中小学数字图书馆建设及阅读资源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30号)
一、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9535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宁夏中小学数字图书馆建设及阅读资源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龙源创新数字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C座3层C412-9
被投诉人2: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8005号
相关供应商:湖北中文在线数字出版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中智谷研发楼第B4幢6层2号房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龙源创新数字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质疑答复函给出的答复内容不满意。请求重新审核拟中标企业湖北中文在线数字出版有限公司在此项目中的投标文件,以证实该公司在投标文件响应中虚假应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机关调阅查看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等证据材料并调查核实认为,虽然中标供应商湖北中文在线数字出版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一般技术指标“版权证明文件”的数量要求,投诉人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该部分成立的投诉事项并不影响最终采购结果。因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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