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1日深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案例:天花、灯具改造工具(四次招标)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0年12月11日,由深圳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深圳市盛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关于"天花、灯具改造工具(四次招标)"(项目编号:SZDL2020335309)的质疑答复。被投诉人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诉人对本项目招标专家评审存在重大错误以及中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产品拼凑的资料证书和检测报告提出质疑,要求取消中标资格。经深圳市财政局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SZDL2020335309
- 项目名称:天花、灯具改造工具(四次招标)
- 处理日期:2020年12月11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深圳市盛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48号华盛科技大厦3楼308房
- 被投诉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天花、灯具改造工具(四次招标)"(项目编号:SZDL2020335309,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深圳市财政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关于本次招标专家评审重大错误、中标单位提供投标产品拼凑的资料证书和检测报告(应取消中标资格)的投诉。经深圳市财政局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经研究,深圳市财政局决定如下:
- 投诉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鹏利建设公司的投标应作无效处理,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
- 鉴于本项目尚未签订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由采购人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理结果
处理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处理人:深圳市财政局
处理结果:根据调查结果,深圳市财政局决定将鹏利建设公司的投标作为无效处理,并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了采购结果。由于本项目尚未签订采购合同,将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作为被投诉人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应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流程,确保专家评审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避免出现重大错误。
- 加强对中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证书和检测报告的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使用拼凑的材料。
- 提高供应商的准入门槛,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和信誉评估,确保中标或成交的供应商具备合法合规、有能力履约的条件。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改进管理,提高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减少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声誉。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0〕625号)
一、项目编号:SZDL2020335309
二、项目名称:天花、灯具改造工具(四次招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盛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48号华盛科技大厦3楼308房
被投诉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天花、灯具改造工具(四次招标)”(项目编号:SZDL2020335309,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关于本次招标专家评审重大错误、中标单位提供投标产品拼凑的资料证书和检测报告(应取消中标资格)的投诉。经本机关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投诉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鹏利建设公司的投标应作无效处理,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
(二)鉴于本项目尚未签订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由采购人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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