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教学评管服”一体化教务智慧平台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2月6日,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郑州尚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教学评管服”一体化教务智慧平台采购项目。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包括被投诉人1: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和被投诉人2: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10528
- 项目名称: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教学评管服”一体化教务智慧平台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月1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郑州尚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四环206号3号楼A77
- 被投诉人1: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 被投诉人2: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基本情况
郑州尚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教学评管服”一体化教务智慧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2110528)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服,于2021年12月6日向四川省财政厅提起投诉,四川省财政厅已依法予以受理。经审查,本案已终结。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采购明细及参数”中部分参数设置有明显指向性,指向西安智园软件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企业实力”第一项对(1)、(2)项检测报告的要求指定的功能模块过多,过于详细具体,指向西安智园软件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投诉事项1未经依法质疑,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四川省财政厅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四川省财政厅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经过审查和调查,四川省财政厅决定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
- 在制定采购文件时,应确保参数设置和评分明细表的要求公正、合理,避免出现明显指向性的设置和指定。
- 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分,确保评审过程公正、透明,避免给人以偏袒之感。
- 在处理投诉时,应依法进行审查,充分考虑投诉事项的合法性和事实依据,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投诉案件。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提高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8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10528
二、项目名称: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教学评管服”一体化教务智慧平台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郑州尚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四环206号3号楼A77
被投诉人1: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被投诉人2: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四、基本情况
郑州尚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教学评管服”一体化教务智慧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211052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12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采购明细及参数”中部分参数设置有明显指向性,指向西安智园软件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企业实力”第一项对(1)、(2)项检测报告的要求指定的功能模块过多,过于详细具体,指向西安智园软件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0日,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涉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1年11月4日,郑州尚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2021年12月1日,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涉案项目开标、评审。2021年12月2日,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涉案项目结果公告,公布涉案项目中标供应商为成都建海教育设备有限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未经依法质疑,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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