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焊接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月19日,由贵州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贵州时代巨丰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包括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提供验证资料要求的缴税凭据、中标供应商社保缴纳凭据的真实性存疑以及怀疑公司首次投标资料被泄露并被抄袭。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DCZX21—GZ—招标A019
- 项目名称: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焊接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 处理日期:2022年1月1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贵州时代巨丰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贵惠路232号贵惠河滨苑1幢2单元5层1号
- 被投诉人1: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高新区都匀路金利大厦B栋11楼11号
- 被投诉人2: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相关供应商:贵州众源恒贸易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东路300号中铁逸都国际C组团C—10栋2单元22层2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焊接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招标)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并向贵州省财政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
- 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提供验证资料要求的缴税凭据。
- 中标供应商社保缴纳凭据的真实性存疑。
- 怀疑公司首次投标资料被泄露并被抄袭。
贵州省财政厅依法进行了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调查发现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因此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经贵州省财政厅的处理决定,驳回了贵州时代巨丰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为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建议被投诉人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和相关供应商贵州众源恒贸易有限公司等应加强以下方面的注意: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验证资料,确保缴税凭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加强社保缴纳凭据的管理,确保凭据的真实可靠,并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注重保护投标资料的安全,采取措施防止泄露和抄袭的风险。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提升投标过程的透明度和诚信度,减少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建立良好的采购环境。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黔财采投处〔2022〕2号)
一、项目编号:DCZX21—GZ—招标A019
二、项目名称: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焊接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时代巨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贵惠路232号贵惠河滨苑1幢2单元5层1号
被投诉人1: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高新区都匀路金利大厦B栋11楼11号
被投诉人2: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相关供应商:贵州众源恒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东路300号中铁逸都国际C组团C—10栋2单元22层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提供验证资料要求的缴税凭据。投诉事项2为:中标供应商社保缴纳凭据的真实性存疑。投诉事项3为:怀疑我公司首次投标资料被泄露并被抄袭。本厅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贵州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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