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党建工作部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劳务派遣服务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月14日,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天津华恺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被投诉人包括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党建工作部和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党建工作部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SYZXZC-2021-045
- 项目名称: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党建工作部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劳务派遣服务
- 处理日期:2022年1月1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天津华恺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被投诉人1: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党建工作部
- 被投诉人2: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党建工作部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YZXZC-2021-045)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被投诉人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480.0万元。被投诉人于2021年11月04日发布了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并于2021年11月26日发布了中标公告。在2021年11月30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目前该项目合同正在履行过程中。
主要投诉事项:
- 被投诉人答复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投诉人对此不服,认为质疑事项1应当成立。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经核实投诉事项成立,并且该事项对采购结果产生了影响或可能产生影响。考虑到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本机关决定,如果造成了他人损失,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的处理决定,该投诉案件的处理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处理人经过调查核实后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且该事项对采购结果产生了影响或可能产生影响。如果投诉造成了他人损失,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党建工作部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避免类似投诉的发生:
- 在项目招标和采购过程中,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贯彻执行,避免可能引发质疑的情况。
- 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要认真对待,进行充分的调查核实,并及时给予答复,确保处理的公开透明。
- 采购过程中的决策和合同履行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合同执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提高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服务质量。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的透明度和合规性,以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滨财采政投决〔2021〕53号
一、项目编号:
SYZXZC-2021-045
二、项目名称: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党建工作部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劳务派遣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华恺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党建工作部
被投诉人2: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党建工作部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编号:SYZXZC-2021-045)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被投诉人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480.0万元。被投诉人于2021年11月04日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于2021年11月26日发布中标公告。2021年11月30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目前本项目合同正在履行。
主要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答复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投诉人不服,质疑事项1应当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本机关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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