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中塘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委托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的中塘镇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服务)。投诉人为天津市贵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投诉事项为补遗后的磋商文件仍然违反法律规定,存在未量化的评审因素及表述,但被投诉人拒绝改正。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ZCZB-TJ-20211124
- 项目名称:中塘镇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服务)
- 处理日期:2022年1月2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天津市贵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被投诉人1: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
- 被投诉人2: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中塘镇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编号:
ZCZB-TJ-20211124)由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150万元。该项目于2021年11月24日在天津市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1年12月07日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详见补遗文件),并于2022年1月18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合同于2022年1月19日签订,目前正在履行中。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针对投诉事项1,经审查认为投诉不成立,因此驳回了投诉事项1。
处理结果
经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审查,于2022年1月28日,对投诉事项1进行了处理,并驳回了该投诉事项。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作为被投诉人的同行,应注意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采购文件符合相关要求,尤其是在补遗环节要严格把关,确保评审因素的量化和表述的准确性。同时,对于投诉人提出的问题,应认真对待并及时改正,以避免类似投诉的发生。建议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对法规的理解,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以上是针对中塘镇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投诉处理案例的分析和处理结果,并提出了规避类似投诉的建议。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滨财采政投决〔2021〕62号
一、项目编号:
ZCZB-TJ-20211124
二、项目名称:
中塘镇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市贵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
被投诉人2: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中塘镇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编号:ZCZB-TJ-20211124)由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150万元。本项目于2021年11月24日在天津市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年12月07日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详见补遗文件,2022年1月18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022年1月19日签订合同,截至目前合同正在履行。
主要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补遗后的磋商文件仍然违反法律规定,存在未量化的评审因素及表述,但被投诉人拒绝改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1。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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