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民族学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第二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8月5日,由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善微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包括四川民族学院、成都建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润宝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启晨志合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四川民族学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指标进行质疑。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02749
- 项目名称:四川民族学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第二次)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1年9月1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善微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号天府软件园D区6栋505号
- 被投诉人1: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1号楼17楼
- 被投诉人2:四川民族学院
-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姑咱镇文化路4号
- 相关供应商1:成都建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7号1栋2单元3层306号
- 相关供应商2:成都润宝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3号附4号
- 相关供应商3:成都启晨志合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金花街188号
基本情况
成都善微科技有限公司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四川民族学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第二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102749)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1年8月5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1年8月6日收到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经审查,本案已经终结。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荣誉及综合实力”评分条件不合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荣誉及综合实力”评分条件不合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1年7月28日组织开标评审,于2021年7月29日发布结果公告。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经审查,投诉事项1与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因此,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本案经审查终结,根据处理依据,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均被驳回。
处理时间:2021年9月16日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分标准,并确保评分条件合理、公正,避免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 对评分条件涉及的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文件中明确加盖公章的要求。
以上建议旨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投诉和争议。被投诉人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为供应商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1〕126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02749
二、项目名称:四川民族学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第二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善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号天府软件园D区6栋505号
被投诉人1: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1号楼17楼
被投诉人2:四川民族学院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姑咱镇文化路4号
相关供应商1:成都建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7号1栋2单元3层306号
相关供应商2:成都润宝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3号附4号
相关供应商3:成都启晨志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金花街188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善微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四川民族学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第二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10274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8月5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1年8月6日收到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荣誉及综合实力”第1条“为保证厂商具有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态势感知平台产品生产厂商为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的得2分,省级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的得1分,其余得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荣誉及综合实力”第3条“为证明数据中心防火墙产品厂商在安全漏洞方面的整体研究水平和及时预防能力,具备网络安全漏洞统一收集验证、预警发布及应急处置完整体系,进而提高产品的安全性,产品生产厂商为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CNVD)技术组成员,满足得3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1年7月28日组织开标评审,于2021年7月29日发布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与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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