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产品
    • subItem.name
      慧集·投标平台
      满足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多样化需求
    • subItem.name
      慧集·企服平台
      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安心享
  • 增值服务
  • 标书编制服务
  • 全周期企业服务
  • 慧集文库
慧集网 /
投诉处理解析 /
详情页

2023年辽宁省数字政府基座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投诉处理解析
招投标投诉解析
投诉处理
发布时间:2023年8月4日 08:38
来源:慧集网

招投标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由辽宁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辽宁省数字政府基座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JH23-210000-11691
  • 项目名称:辽宁省数字政府基座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6月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 被投诉人1: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辽宁省信息中心)
  •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7号

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8日,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辽宁省信息中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辽宁省数字政府基座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项目计划编号:JH23-210000-11691)。随后,于2023年5月6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该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了部分内容的更正(以下所称招标文件指的是2023年5月6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投诉人于2023年5月8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并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被投诉人的答复。随后,投诉人于2023年5月19日向辽宁省财政厅提出投诉。经审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因此,辽宁省财政厅于2023年5月24日向投诉人发出了《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3058),要求投诉人在限期内进行补正。

投诉人于2023年5月25日提交了补正材料,并经审查确认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于是,辽宁省财政厅于2023年5月29日向被投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送了答复通知书和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于2023年6月5日提交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内容》,而采购代理机构未向辽宁省财政厅提交投诉答复。

为了对投诉事项进行论证,辽宁省财政厅于2023年6月6日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了3名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认真查阅了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并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根据论证结果,投诉事项1-8中,投诉事项1、3、5、7被认定为成立,而投诉事项2、4、6、8不成立。鉴于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

处理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辽宁省财政厅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 驳回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8。
  2. 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的认定,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7成立,而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8不成立。为了保证采购的公平性和合法性,辽宁省财政厅决定驳回不成立的投诉事项,并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进行采购过程中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潜在的投诉问题:

  1.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采购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2.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客观公正,避免倾向性和歧视待遇,确保对供应商的平等对待。
  3. 在答复投诉时,要充分考虑投诉人的质疑,并提供明确、合理的解释和回应。
  4. 定期组织专家论证会或类似形式的会议,对投诉事项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处理决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通过以上建议,被投诉人可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管理和监督,降低投诉风险,提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以上内容为辽宁省财政厅于2023年6月9日处理该投诉案件的结果,并根据实际情况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辽宁省数字政府基座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五十九号)

一、项目编号:JH23-210000-11691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数字政府基座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被投诉人1: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辽宁省信息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7号

四、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8日,采购人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辽宁省信息中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辽宁省数字政府基座项目(采购项目计划编号:JH23-210000-11691)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3年5月6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正,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2023年5月6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3年5月8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3年5月16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3年5月19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审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3年5月24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3058),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3年5月25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3年5月29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3年6月5日,被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采购投诉答复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未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3年6月6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认真查阅了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投诉事项1-8:采购文件存在倾向性,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7成立,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8不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8。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辽宁省财政厅

2023年6月9日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慧集网新版本首页上线
关于调整最低需求报价的公告
质疑背后的商业模式
招标文件里的“特殊符号”全解析
远程异地评标与暗标评审全面推广看不看好?

郑重声明:若非特别声明,本文版权为慧集投标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慧集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文地址: https://www.huijibid.cn/article/qias3c005d72452f

上一篇:物业公司投标:如何展示出优秀的业绩和信誉?
下一篇:投诉处理:2023年辽宁省数字政府基座项目案例解析

相关推荐

施工单位
慧集网新版本首页上线
施工单位
关于调整最低需求报价的公告
施工单位
质疑背后的商业模式
施工单位
招标文件里的“特殊符号”全解析
施工单位
远程异地评标与暗标评审全面推广看不看好?
施工单位
2023年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喷淋清洗消毒机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施工单位
2023年鞍山市职业卫生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施工单位
2023年山东济南投诉处理案例:山东省公安厅搜排爆实验室采购项目解析
施工单位
投诉处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计算机和多媒体设备项目案例解析
施工单位
2023年吴堡县农业农村局良种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通过慧集网发布标书编制需求

    无数据

    表单填写后咨询顾问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注册需求方

    发布标书编制需求

    平台全程动态监管、全力保障标书质量,交易资金全程锁定,安全有保障

    查看详情

    注册需求方

    入驻标书师

    海量标书需求任你挑、自主报价、平台资金保障,按项目金额成交赚钱

    查看详情

    提示
    举报投诉
    我有争议
    延长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