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包头投诉处理案例:内蒙古科技大学教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内蒙古科技大学教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NMGZCS-C-F-220337
项目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处理日期:2022年9月26日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工业北路
被投诉人:恒诺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G区C座9楼901
被投诉人:内蒙古科技大学,地址:内蒙古科技大学
相关供应商:包头康正职业病防治院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幸福南路41号
相关供应商:包头美年大健康聚益康综合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青年路26号万达广场11-A13层
基本情况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程序进行评审。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1与合同包2程序不一致,误导供应商,影响采购的公正性。
处理依据
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受理投诉后,向被投诉人、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送达投诉书副本,并依法调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文件。在2022年9月2日召开质证会,核查投诉事项,并已审查终结。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认定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投诉事项1成立,影响了本项目的整体采购结果。根据相关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决定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并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进行采购活动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程序进行评审,确保公正、透明。同时,合同程序应一致,避免误导供应商。建议被投诉人加强对采购流程和规定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以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以上为对2022年内蒙古包头投诉处理案例的分析和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99号)
一、项目编号:NMGZCS-C-F-220337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工业北路
被投诉人:恒诺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G区C座9楼901
被投诉人:内蒙古科技大学
地址:内蒙古科技大学
相关供应商:包头康正职业病防治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幸福南路41号
相关供应商:包头美年大健康聚益康综合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青年路26号万达广场11-A13层
四、基本情况
1、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程序进行评审。2、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1与合同包2程序不一致,误导供应商,影响采购的公正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厅受理投诉后,向被投诉人、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送达投诉书副本,要求提供说明材料,依法调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文件,并于2022年9月2日召开质证会,核查投诉事项,现已审查终结。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投诉事项1成立影响本项目整体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认定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09月26日
郑重声明:若非特别声明,本文版权为慧集投标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慧集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