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机构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第2包)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由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天津儒礼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机构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第2包)。该案例发生地点为天津市静海区北华路与东兴道交口西150米。
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YCD-ZC-2023-00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机构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第2包)
处理日期:2023年6月8日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儒礼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北辰区瑞景街瑞达里10号楼1门301
被投诉人1: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住所:天津市静海区北华路与东兴道交口西150米
被投诉人2:天津市友诚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中外运医疗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京福公路东侧优谷新科园170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一
投诉人指出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缩写"AMS"唯一指向了锐谱科技的进样系统设计,该缩写项属于厂家专属缩写和特殊功能设计,违反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
投诉事项二
投诉人质疑指标要求中描述的"垫片破碎残渣进入泵油造成额外的泵油损耗"以及金属材质的要求,属于无根据的参数,试图增加竞争对手的成本,违反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
投诉事项三
投诉人指出技术指标要求中的5.1条星号项目前国内只有锐谱科技生产的Genesis
E100型ICPMAS采用,属于单一来源指标。
审查情况
根据调查,投诉项目于2023年4月18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投诉人于2023年4月24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8日对液相-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的技术指标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3年5月9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诉项目中标公告,中外运医疗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金额为199.8万元。经查,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于2023年6月8日驳回了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
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确保技术指标的准确性和严谨性,避免出现厂家专属缩写和特殊功能设计的情况,以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设定合理的技术指标要求,避免使用无根据的参数,以防止增加竞争对手的成本,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在技术指标要求中,尽量避免单一来源指标的出现,鼓励多家供应商参与竞争,增加竞争度,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以上建议可供参考,以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关于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机构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第2包)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静财采投决〔2023〕1号)
一、项目编号:YCD-ZC-2023-00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机构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第2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儒礼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北辰区瑞景街瑞达里10号楼1门301
被投诉人1: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住所:天津市静海区北华路与东兴道交口西150米
被投诉人2:天津市友诚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中外运医疗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京福公路东侧优谷新科园170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1.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出现英文缩写AMS,此缩写项唯一性指向了锐谱科技的进样系统设计,该条款属于明显的厂家专属缩写和特殊功能设计。违反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
2.投诉事项二:5.2项指标要求里描述的“垫片破碎残渣进入泵油造成额外的泵油损耗”的情况;同时指标要求的金属材质,属于毫无根据的参数,是试图增加竞争对手的成本,从而锁定目标品牌中标,违反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
3.投诉事项三:关于5.1条星号项的技术指标要求,目前国内只有锐谱科技所生产的GenesisE100型ICPMAS所采用,属于单一来源指标。
(二)审查情况
经查,投诉项目于2023年4月18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投诉人于2023年4月24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8日对采购文件中液相-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的技术指标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3年5月9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诉项目中标公告,成交供应商为中外运医疗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199.8万元。
关于投诉事项,经查,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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