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网络教学平台及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2月6日,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郑州尚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针对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网络教学平台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2110665),对被投诉人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提出质疑。经本机关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10665
- 项目名称: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及服务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月1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郑州尚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四环206号3号楼A77
- 被投诉人: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室
基本情况
郑州尚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网络教学平台及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服,于2021年12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主要包括:
- 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综合实力"第4项的参数设置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指向特定供应商(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综合实力"第5项的参数设置不合理,表述不清楚,缺乏明确、细化的评分判定依据。
- 2021年11月12日更正后的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综合实力"大项分值设置不合理,对特定供应商更有利,具有明显的指向性。
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2021年发布了涉案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并进行了相关更正公告。然后,在2021年11月23日组织了项目磋商和评审,并在11月24日发布了涉案项目的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然而,截至2022年1月5日,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与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处理:
- 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因此驳回投诉事项2。
- 投诉事项1和3成立,可能对采购结果产生影响。考虑到项目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根据上述处理依据,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2:不成立,驳回投诉。
- 投诉事项1和3:成立,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时间:2022年1月18日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在评分明细表中,参数设置应公正、合理,避免具有明显的指向性,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 参数的表述应清晰明确,具备明确、细化的评分判定依据,避免给投诉人和其他供应商造成误解和争议。
- 对项目更正和调整应及时发布公告,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减少后续投诉的可能性。
以上建议旨在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以上为投诉处理案例解析,供参考。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10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10665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及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郑州尚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四环206号3号楼A77
被投诉人: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室
四、基本情况
郑州尚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服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211066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12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综合实力”第4项的参数设置有明显指向性,指向特定供应商(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综合实力”第5项参数设置不合理,表述不清楚,没有明确、细化的评分判定依据。
投诉事项3:2021年11月12日更正后的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综合实力”大项分值设置不合理,对特定供应商更有利,更具指向性。
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发布涉案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于2021年11月10日发布涉案项目更正公告,更正涉案项目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于2021年11月12日发布涉案项目更正公告,更正磋商文件内容;于2021年11月23日,组织涉案项目磋商、评审;于2021年11月24日发布涉案项目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是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月5日,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与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1、3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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