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船载执法装备升级更新项目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济南皓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船载执法装备升级更新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SDGP370000000202202007335、1包
- 项目名称: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船载执法装备升级更新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济南皓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二环西路美里湖办事处南沙佳苑5号2单元601室
- 被投诉人:
-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
- 地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8号
- 相关供应商: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无
- 当事人:无
- 地址:无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意,并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 根据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相关供应商所提供的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型号:DN60S)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重要参数性能要求。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中的可见光摄像机和红外射像机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同品牌和型号的检测报告不符。要求相关供应商提供同一厂家(广州市上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核实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
- 招标文件要求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的俯仰监视范围大于±45°,而相关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最大范围等于45°,严重不符合功能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的转动速度为水平0.01°~80°/s,俯仰0.01°~60°/s,而相关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严重不满足功能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的转动最大加速度为水平100°/㎡,俯仰100°/㎡,而相关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严重不满足功能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的跟踪稳定度不超过±0.02°,而相关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严重不满足功能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的传感器类型为背照式超低照度星光级CMOS,800万像素高清摄像机,而相关供应商提供的产品(200万像素)严重不满足功能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的可见光高清摄像机镜头为11-860mm,光学放大倍数78倍,而相关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15-500mm,严重不满足功能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的红外热像仪像素为≥1280*1024,而相关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320x240,严重不满足功能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的红外热像仪镜头为23-230mm,而相关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30/150mm,严重不满足功能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三单边带电台功能的灵敏度为≤+3dBuV(SINAD=20dB时),而相关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严重不满足功能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甚高频对讲机可用频道组包括美国、加拿大、国际、气象频道,而相关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严重不满足气象频道功能要求。
- 根据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信息,相关供应商报价明细表中所报设备品牌均用英文进行填报,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视为无效投标。
- 招标文件要求执法船警报设备警灯和报警器各2个,而相关供应商在报价明细表中未按要求分项报价。
处理依据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至13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本次投诉处理的结果如下:
- 处理时间:2022年
- 处理人: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
-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设备选型和品牌选择,确保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重要参数性能要求。
-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准确、真实的设备参数和性能报告,避免虚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建立严格的供应商资质审查制度,确保所选择的供应商具备产品的检测能力和出具权威检测报告的机构确认。
- 在投标文件中清晰明确地填写设备参数,避免出现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情况。
-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设备性能的证明,确保设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重视设备的功能要求,确保设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功能要求。
- 在填报设备品牌时,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语言填写,避免出现填写错误或未实质性响应的情况。
- 关注招标文件中的细节要求,确保设备的各项功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在报价明细表中准确分项报价,避免遗漏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
以上建议旨在引导被投诉人在类似项目中更加注重细节,确保设备的选择和提供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以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船载执法装备升级更新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SDGP370000000202202007335、1包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船载执法装备升级更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济南皓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二环西路美里湖办事处南沙佳苑5号2单元601室
2.被投诉人: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
地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8号
3.相关供应商: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无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1.根据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相关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中,所提供的广州市上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型号:DN60S)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重要参数性能要求。可见光摄像机和红外射像机是光电取证主机产品的主要部件,严重与投标文件核心产品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和型号的检测报告不符;要求相关供应商必须提供同一厂家(广州市上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同品牌、同型号:DN60S)带有厂家公章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逐项查验。同时,对出具检测报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认真查实是否具备本产品的检测能力和出具权威检测报告的机构确认;对产品参数要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逐项落实。经官网和产品资料查询,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存在多项负偏离情况,存在严重的虚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三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要求:俯仰监视范围:>±45°(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求大于±45°。相关供应商提供的广州市上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DN60S船用光电取证(夜视)产品最大范围等于45°,严重不满足该项功能要求,存在负偏离,应予扣分。3.招标文件三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要求转动速度:水平0.01°~80°/s,俯仰0.01°~60°/s;相关供应商提供的广州市上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DN60S船用光电取证(夜视)产品,严重不满足该项功能要求为0.05°/s~80°/s;存在负偏离,应予扣分。4.招标文件三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要求:转动最大加速度:水平100°/㎡,俯仰100°/㎡;相关供应商提供的广州市上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DN6OS船用光电取证(夜视)产品为60°/㎡,严重不满足该项功能要求,存在负偏离,应予扣分。5.招标文件三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要求:跟踪稳定度:不超过±0.02°,相关供应商提供的广州市上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DN60S船用光电取证(夜视)产品为±0.1°或±1°,严重不满足该项功能要求,存在负偏离,应予扣分。6.招标文件三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要求传感器类型:背照式超低照度星光级CMOS,800万像素高清摄像机。相关供应商提供的广州市上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DN60S船用光电取证(夜视)产品为(200万像素),严重不满足该项功能要求,存在负偏离,应予扣分。7.招标文件三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招标文件要求:可见光高清摄像机:▲镜头:11-860mm,光学放大倍数78倍(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供应商提供的广州市上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DN60S船用光电取证产品为15-500mm,严重不满足该项功能要求,存在负偏离,应予扣分。8.招标文件三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要求:红外热像仪:▲像素:≥1280*1024(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供应商提供的广州市上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DN60S船用光电取证(夜视)产品为320x240,严重不满足该项功能要求,存在负偏离,应予扣分。9.招标文件三光电取证系统室外主机要求:红外热像仪:▲镜头:23-230mm;相关供应商提供的广州市上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DN60S船用光电取证(夜视)产品为30/150mm;严重不满足该项功能要求,存在负偏离,应予扣分。10.招标文件三单边带电台功能要求:灵敏度:≤+3dBuV(SINAD=20dB时);相关供应商提供的的中电科(宁波)海洋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型号WT-B150的产品,严重不满足该项功能要求,存在负偏离,应予扣分。11.甚高频对讲机要求:可用频道组:美国、加拿大、国际、气象频道;提供的泉州瑞森电子有限公司型号RS-509M产品严重不满足可用频道组的气象频道功能要求,存在负偏离,应予扣分。12.根据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信息,相关供应商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所报设备品牌,均用英文进行投标填报,属于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按无效投标处理。1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七、执法船警报设备警灯和报警器各2个。相关供应商在报价明细表中没有按要求对这两个不同的产品进行分项报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7、投诉事项8、投诉事项9、投诉事项10、投诉事项11、投诉事项12、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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