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南宁投诉处理案例: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广西南宁,由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深圳市雷迈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GXZC2022-J1-000927-JDZB
- 项目名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8月1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深圳市雷迈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北区清湖村宝能科技园6栋7层A座ABCDEF单位
- 被投诉人: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6号
- 相关供应商:/
- 地址:/
- 当事人:/
- 地址:/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本项目部分货物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指向性。根据更正公告一,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5项,负偏离>5项的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采购的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仪,市面上的主要品牌包括深圳雷迈、桂林兴达、苏州国医、重庆重高、武汉亚格、天津雷意等,但依据本项目技术指标要求,负偏离630
II型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仪。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没有规定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仪的适应症,没有明确用于哪方面的光动力治疗。
事实依据: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有关光动力治疗的项且编码分为三类:HEZ72301光动力疗法(PDT)(用于治疗眼散瞳);KYR32706光动力治疗(用于治疗皮肤疾患);LEAYR017激光光敏治疗(用于肿瘤治疗)。此三类光动力治疗对使用激光器的安全性、技术性能均有不同程度的要求,用于皮肤光动力治疗的设备与用于体内肿瘤光动力治疗的设备相比,技术要求低,价格非常低廉(几万元到几十万元)。用于皮肤光动力治疗的设备与用于体内肿瘤光动力治疗的设备相比,技术要求低,价格非常低廉。治疗皮肤良性病变(如尖锐湿疣)的设备风险较低,而用于治疗肿瘤及癌前病变(如消化及呼吸体内肿瘤)的风险较高,肿瘤光动力治疗设备可以用于治疗皮肤良性病变,但风险低的(皮肤光动力治疗设备)不能涌盖风险高的(进行肿瘤及癌前病变治疗),否则将存在巨大的临床操作隐患、引发重大纠纷的风险。
投诉补充事项1:根据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采购货物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仪的的中标生产厂家为桂林市兴达光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据悉该设备市面上主要品牌包括深圳雷迈、桂林兴达、苏州国医、重庆重高、武汉亚格、天津雷意等等,其中本投诉人深圳市雷迈科技有限公司未参与投标亦未授权任何其他供应商参与该项目,仅该一个产品技术指标要求负偏离≤5项的,就仅有桂林兴达一个品牌的产品,其他品牌产品技术参数应答可能存在虚假应标现象,本项目另有2个采购货物,该项目符合“评审中一般指标项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5项,负偏离≥5项的,视为无效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补充投诉事项2:根据本项目成交公告及其附件,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仪成交产品的报价为482500.00元。该由挂林市兴达光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市场报价低廉、设备质量差、使用效果不好,常采取不公平竞争手段骗取使用客户资金,造成客户的经济损失,我方恳请相关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进行调查,防止质量不佳、无法满足临床使用需求的产品进入市场、使用单位,造成资金流失,并形成潜在临床使用风险。
处理依据
- 处理依据: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2。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补充投诉事项1、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补充投诉事项1、2。
- 处理结果:/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规避建议:
- 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货物的技术指标,并确保指标不具有明显的指向性,以避免给供应商带来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 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货物的适应症,确保使用单位清楚产品的应用领域,避免使用不当或产生临床操作隐患的情况。
- 对于成交的产品,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技术评估,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临床使用需求,避免使用不佳的产品进入市场和使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潜在的临床使用风险。
- 在采购过程中,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虚假应标现象的发生,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以上建议旨在提升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投诉的发生,并确保采购结果符合临床使用需求和质量要求。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2年第49号)
一、项目编号:GXZC2022-J1-000927-JDZB
二、项目名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雷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北区清湖村宝能科技园6栋7层A座ABCDEF单位
被投诉人: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6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本项目部分货物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指向性。根据更正公告一,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5项,负偏离>5项的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采购的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仪,市面上的主要品牌包括深圳雷迈、桂林兴达、苏州国医、重庆重高、武汉亚格、天津雷意等,但依据本项目技术指标要求,负偏离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没有规定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仪的适应症,没有明确用于哪方面的光动力治疗。
事实依据: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有关光动力治疗的项且编码分为三类:HEZ72301光动力疗法(PDT)(用于治疗眼散瞳);KYR32706光动力治疗(用于治疗皮肤疾患);LEAYR017激光光敏治疗(用于肿瘤治疗)。此三类光动力治疗对使用激光器的安全性、技术性能均有不同程度的要求,用于皮肤光动力治疗的设备与用于体内肿瘤光动力治疗的设备相比,技术要求低,价格非常低廉(几万元到几十万元)。用于皮肤光动力治疗的设备与用于体内肿瘤光动力治疗的设备相比,技术要求低,价格非常低廉。治疗皮肤良性病变(如尖锐湿疣)的设备风险较低,而用于治疗肿瘤及癌前病变(如消化及呼吸体内肿瘤)的风险较高,肿瘤光动力治疗设备可以用于治疗皮肤良性病变,但风险低的(皮肤光动力治疗设备)不能涌盖风险高的(进行肿瘤及癌前病变治疗),否则将存在巨大的临床操作隐患、引发重大纠纷的风险。
投诉补充事项1:根据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采购货物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仪的的中标生产厂家为桂林市兴达光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据悉该设备市面上主要品牌包括深圳雷迈、桂林兴达、苏州国医、重庆重高、武汉亚格、天津雷意等等,其中本投诉人深圳市雷迈科技有限公司未参与投标亦未授权任何其他供应商参与该项目,仅该一个产品技术指标要求负偏离≤5项的,就仅有挂林兴达一个品牌的产品,其他品牌产品技术参数应答可能存在虚假应标现象,本项目另有2个采购货物,该项目符合“评审中一般指标项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5项,负偏离≥5项的,视为无效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补充投诉事项2:根据本项目成交公告及其附件,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仪成交产品的报价为482500.00元。该由挂林市兴达光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市场报价低廉、设备质量差、使用效果不好,常采取不公平竞争手段骗取使用客户资金,造成客户的经济损失,我方恳请相关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进行调查,防止质量不佳、无法满足临床使用需求的产品进入市场、使用单位,造成资金流失,并形成潜在临床使用风险。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2。
(二)补充投诉事项1、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规定,驳回补充投诉事项1、2。
2、处理结果:/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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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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