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0日四川乐山师范学院投诉处理案例:成都恒旭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虚假响应行为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1月10日,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市武侯区德盛财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是关于乐山师范学院2022年残联学生信息技能实训室建设项目(特教)的虚假响应行为。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262
- 项目名称:乐山师范学院2022年残联学生信息技能实训室建设项目(特教)
- 处理日期:2023年1月10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市武侯区德盛财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一号成都数码广场。
- 被投诉人:锦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1栋B座13层2号。
- 相关供应商:成都恒旭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希望路4号3栋1单元13楼8号。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于2022年10月18日,锦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乐山师范学院2022年残联学生信息技能实训室建设项目(特教)(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262)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随后,在2022年11月8日,锦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了本项目的开标和评审工作。成都恒旭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德盛财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并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之后,在2022年11月14日,锦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的结果公告,公布成都恒旭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然而,截至2022年12月6日,乐山师范学院与成都恒旭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尚未签订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已经暂停。
投诉事项:成都恒旭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响应谋取本项目中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本机关审查,发现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因此不成立。基于此,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经核实后被确认为无事实依据,根据审查结果,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日期:2023年1月10日
处理机关:四川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
- 提供真实、准确的响应和报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虚假响应。
- 在项目开标和评审过程中,确保透明、公正,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 与中标供应商及时签订合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以上建议可供被投诉人参考,以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3〕9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262
二、项目名称:乐山师范学院2022年残联学生信息技能实训室建设项目(特教)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武侯区德盛财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一号成都数码广场。
被投诉人:锦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1栋B座13层2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恒旭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希望路4号3栋1单元13楼8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10月18日,锦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乐山师范学院2022年残联学生信息技能实训室建设项目(特教)(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262)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11月8日,锦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成都恒旭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德盛财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022年11月14日,锦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中标供应商为成都恒旭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6日,乐山师范学院与成都恒旭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尚未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成都恒旭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响应谋取本项目中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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