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成都投诉处理案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全省医保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程(二次)采购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2月28日,由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市置盛腾达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中标供应商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990
- 项目名称: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全省医保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程(二次)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2月2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市置盛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晖路360号3楼7号
- 被投诉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 相关供应商: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于2022年12月12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全省医保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程(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990)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随后,于2023年1月4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本项目的开标和评审工作。2023年1月6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的结果公告。截至2023年1月31日,该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因此,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该投诉案件于2023年2月28日得到处理。处理人为四川省财政厅。根据处理依据,投诉事项被驳回。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的同行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
- 确保供应商拥有所需的认证证书和资质,特别是与项目相关的认证和资质。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能力。
- 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查,确保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 定期进行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和监督,及时更新供应商的认证证书。
- 强化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质量。
以上建议可供被投诉人的同行参考,以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全省医保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程(二次)采购项目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3〕35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990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全省医保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程(二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置盛腾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晖路360号3楼7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相关供应商: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12月12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全省医保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程(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99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年1月4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3年1月6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3年1月31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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