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南宁投诉处理案例:电脑福利彩票预制票据采购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浙江德邦印务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电脑福利彩票预制票据采购项目中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GXZC2022—G1—001971—ZHZB
- 项目名称:电脑福利彩票预制票据采购
- 处理日期:2022年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浙江德邦印务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48号
- 被投诉人: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西南宁市葛村路23号;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3楼
- 相关供应商:重庆市鸿海印务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工业园内
- 当事人:无
- 地址:无
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德邦印务有限公司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
-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无效已有明确规定,所有参与投标供应商均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有序的市场竞争,确保公平竞争。
- 本次变更中标结果的程序违法。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如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或不成立,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处理结果
经核查,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因此,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2。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要求,并要求所有投标供应商严格遵守,以确保公平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
- 在进行变更中标结果时,严格按照程序和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程序合法性和公正性。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规避类似投诉案件,提高采购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2年第62号)
一、项目编号:GXZC2022—G1—001971—ZHZB
二、项目名称:电脑福利彩票预制票据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德邦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48号
被投诉人: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葛村路23号;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3楼
相关供应商:重庆市鸿海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工业园内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德邦印务有限公司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无效已有明确规定,所有参与投标供应商均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有序的市场竞争,确保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2:本次变更中标结果的程序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2。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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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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