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9日湖北武汉轻工大学校园空调智能管理平台(空调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9月29日,由湖北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襄阳奥美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被投诉人包括武汉轻工大学和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武汉步步赢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超低价中标、关联控股关系以及产品型号是否符合环境标志认证要求等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无
- 项目名称:武汉轻工大学校园空调智能管理平台(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次)
- 处理日期:2022年09月2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襄阳奥美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物流大道侨丰国际商品博览城第49栋1层001-002号商铺
- 被投诉人1:武汉轻工大学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 被投诉人2: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 相关供应商1:武汉步步赢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民安街32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襄阳奥美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提出以下投诉事项:
- 武汉步步赢公司涉嫌超低价中标;
- 武汉步步赢公司、武汉步步赢公司投资的关联公司武汉佳汇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武汉华美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三方存在关联控股关系;
- 武汉步步赢公司投标产品型号KFRd-120LW/50BBC22是否满足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产品标准要求。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系统,查询不到中标海尔空调产品KFR-72LW/25KDA81U1环境标志产品证书。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湖北省财政厅经过调查和审核后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襄阳奥美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提出的投诉事项1-3缺少事实和法律依据,不成立,故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经过湖北省财政厅的处理,针对投诉人襄阳奥美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的投诉,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 投诉事项1-3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作为被投诉人的武汉轻工大学和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考虑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
-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确保采购程序的透明、公正和合法性。
-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前的尽职调查,确保供应商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合法的经营资质。
- 对于投标产品,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相关认证标准的证书和资料,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质量可靠性。
- 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关联关系和不当行为的出现。
以上建议可供武汉轻工大学和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参考,以提升采购过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减少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以上内容为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生成的文案。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武汉轻工大学校园空调智能管理平台(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武汉轻工大学校园空调智能管理平台(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襄阳奥美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物流大道侨丰国际商品博览城第49栋1层001-002号商铺
被投诉人:武汉轻工大学;被投诉人2: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地址2: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相关供应商1:武汉步步赢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民安街32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武汉步步赢公司涉嫌超低价中标;2.武汉步步赢公司、武汉步步赢公司投资的关联公司武汉佳汇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武汉华美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三方存在关联控股关系;3.武汉步步赢公司投标产品型号:KFRd-120LW/50BBC22是否满足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产品标准要求?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系统,查询不到中标海尔空调产品KFR-72LW/25KDA81U1环境标志产品证书。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3缺少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1-3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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