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9日湖南长沙投诉处理案例:中央财政师范专业教师书写技能综合实训平台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3月9日,由湖南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湖南聚正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针对"2021年中央财政师范专业教师书写技能综合实训平台"(以下称本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983号)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包括投标人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提供资料涉嫌造假或提供虚假响应资料,以及虚假响应招标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983号
- 项目名称:中央财政师范专业教师书写技能综合实训平台
- 处理日期:2022年3月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湖南聚正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89号天心电子世界5楼
- 被投诉人1:长沙师范学院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万花园路9号
- 被投诉人2: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
- 相关供应商:湖南省新向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东塘大华宾馆(华都2栋2单元904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满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湖南省财政厅提起投诉。具体投诉事项如下:
- 投标人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提供资料涉嫌造假或提供虚假响应资料。
- 虚假响应招标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处理依据
经核查,投诉事项1和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湖南省财政厅驳回了该投诉。
处理结果
处理决定如下:
- 处理时间:2022年3月9日
- 处理人:湖南省财政厅
-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 在评分标准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公平、公正和透明,避免给投标人提供造假或虚假响应的机会。
-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和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 加强对投诉事项的调查和处理,保证公正、公平的投诉处理程序。
以上建议供被投诉人参考,以提升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2﹞7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2021年中央财政师范专业教师书写技能综合实训平台”(以下称本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983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聚正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89号天心电子世界5楼
被投诉人1:长沙师范学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万花园路9号
被投诉人2: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
相关供应商:湖南省新向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东塘大华宾馆(华都2栋2单元904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投标人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提供资料涉嫌造假或提供虚假响应资料。投诉事项2为:虚假响应招标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三、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湖南省财政厅
2022年3月9日
郑重声明:若非特别声明,本文版权为慧集投标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慧集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